| 长沙一饭店恶搞《开国大典》 擅改主席经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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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美食 文章来源:中新浙江网 更新时间:2006-8-23 11:29:44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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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事件可以接受“恶搞”,但是像油画《开国大典》这样具有历史意义,牵涉到国家、民族感情的作品,就应该严肃对待。把这样的作品用于饭店的宣传广告,是对人们价值观、道德观的一种误导。
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周迪新说,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周迪新还表示,该广告宣传无论从政治角度和感情角度来看都十分不妥,也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工商部门将采取行动,纠正这种错误行为。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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