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瘦肉精事件:海盐屠宰场须负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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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美食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6-9-18 6:22:53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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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再次表示,对于此次事件中的瘦肉精猪肉顺利入沪,海盐屠宰场必须要负主要责任,而监管部门也必须要加强对这些屠宰场的监督和抽检。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食品安全专家表示,从食用瘦肉精到最后变成含有瘦肉精的猪肉涉及到五个环节,多个部门。
“第一环节是瘦肉精的药品生产企业,由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负责;第二个环节是饲料企业,由农业部负责;第三个环节是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也是由农业部负责;第四个环节是屠宰企业,由经贸委负责;第五个环节是猪肉市场,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和工商局负责(上海市由食药监部门负责)。”
据了解,目前除上海率先在全国施行食品安全联席制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美国FDA模式统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外,外省市很多地方还延续旧有的管理模式。导致此次瘦肉精事件的根源仍在紧张排查中。早报记者赵静图专家表示,养殖一头瘦肉型的猪,其成本要比养殖普通猪高出许多。而用瘦肉精把一头普通猪变成瘦肉型的猪,只需要10到20天的时间,成本只要8元钱,而净利则高达22元钱,利润率为275%。“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暴利自然让一些养殖企业、养殖户及屠宰企业趋之若鹜。”
上海市食药监管理部门表示,瘦肉精检测成本每头猪高达200元。“也就是说,要检查每一头入沪生猪产品的瘦肉精含量无论从工作量还是监管成本上都是不可能的。”食药监局表示,其将与浙江省有关部门尽快沟通,保证从源头上监管好每一头入沪生猪。与此同时,早报记者还了解到,此次瘦肉精事件可能加速小包装猪肝的推出进程。据介绍,此前,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关于肉类卫生监管的规章,已考虑到对“赤膊上阵”的猪肝“约法三章”,即进行定型包装。
24头猪依然“来路不明”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局长沈利农昨日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9月12日晚至13日凌晨,从海盐屠宰场流入李春林手中的猪有274头,经过嘉兴农经局调查,其中250头猪的来源已经查明,它们分别是来自南湖区一养殖户的120头猪和嘉善县一养殖户的130头猪,这250头猪的报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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