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餐饮企业擅自“变脸”将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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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奎何 文章来源:新疆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7-11-24 18:49:19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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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挂了‘苦脸’的餐饮企业擅自撕毁‘苦脸’,将给予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11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处长张桂梅表示。
记者当日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给餐饮企业挂“脸”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变脸”现象可能出现。为此,卫生厅会把餐饮企业挂“脸”情况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向市民公示,市民也可成为“监督员”,发现想用“变脸”方法改换监督信息公示牌的企业,市民可向卫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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