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强化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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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6 19:44:07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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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自治区卫生厅结合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统一标准、监督指导、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餐饮业食品采购的索证管理,餐饮消费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严格执行卫生部《餐饮业索证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广西采购食品索证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索证范围和种类,要求所有的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到证照齐全的市场或供货商采购,现场查验保证产品合法性、一般卫生状况、标签标识及检验合格证明,索取供货单位的购物凭证,进行进货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记录台账。
二是下发《关于加强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的通知》,统一全区食品采购索证台账记录的格式,明确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关键性指标,以便溯源备查;要求台帐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各地纷纷结合实际,制定统一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表,免费发放给餐饮业主登记使用,有力地规范采购索证管理。目前全区县城以上餐饮经营单位(食堂)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建立率由部署前的71%提高到99.23%。
三是加强指导,规范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行为。根据广西餐饮业实际情况,采取责任到人、分片包干的方法,将食品采购索证登记指导任务落实到具体卫生监督岗位和人员,一店一策、现场指导,帮助并督促辖区内所有的餐饮业建立实施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和卫生管理员制度,保证不留死角。
四是按照重点整治与整顿规范并重,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重点加强对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帐记录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非法原料等违法行为。截止11月30日,全区已出动监督员48813人次,检查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42151家,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41828家。
五是积极部署、加强培训。自治区卫生厅多次召开全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各地也组织开展餐饮业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采购索证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学校、机关等单位食堂采购人员到屠宰厂等进行参观,推动食堂定点采购优质原料。
六是强化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高餐饮业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使其严已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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