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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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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餐饮软件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5-10-3 6:11:24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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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三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二)集体用[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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