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合消毒牛乳的卫生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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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餐饮软件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5-10-3 6:11:24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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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全国性法规 题目:混合消毒牛乳的卫生管理办法 颁发字号: 发文机关: 收文机关:
【发布时间】:1988-04-25 【生效日期】:1988-04-25 混合消毒牛乳的卫生管理办法 (1988年4月24日) 第一条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试行)》,(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确保混合消毒牛乳卫生标准的实施,根据混合消毒 牛乳的特性,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混合消毒牛乳只限同意的受援企业的生产加工,凡生产混合消毒牛乳的企 业,事前应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许可后方得进行生产。 第三条 凡从事混合消毒牛乳生产的企业除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乳与乳制 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须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行为,按食品卫生法第三 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第四条 生产混合消毒牛乳的企业,其场地环境、车间设施、设备条件、工艺过程 及卫生制度等必须符合乳品厂生产卫生规范外,还需做到下列卫生要求: &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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