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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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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餐饮管理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5-10-5 0:26:54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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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 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 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 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六条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 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七条 商标使用的文学、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使用注册 商标的,并应当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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