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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出台餐饮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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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餐饮管理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5-10-10 4:24:19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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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顾客就餐时清扫地面,男女服务员不得留长指甲,点心、小吃都得明码标价……22日,我市出台餐饮业服务质量规范,就保护顾客权益作了多项规定。
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餐饮业的服务员上岗时不能倚墙或斜靠柜台休息,不聊天、吸烟或咀嚼食物,不在顾客就餐期间清扫地面。同时,不得拿起菜单,就给顾客作虚假广告或宣传,误导、诱购甚至强买强卖,更不得因闭店等原因怠慢或催促顾客。
服务员不得佩带戒指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餐饮服务员却要受到些限制。首先不留怪异发型,男发前不过眼、侧不过耳、后不过领,不留长胡须、大鬓角。女发不披肩。餐厅、配送菜肴的服务员上岗时应将长发盘起,厨师应将头发置入帽中。
同时,男女服务员不得留长指甲,并保持指甲清洁。与食品接触的服务员,不得佩戴戒指、手链等影响食品卫生的饰物,不得涂指甲油。
严禁加工或提供“回锅菜”
办婚宴寿宴中午剩的菜晚上不能再回锅利用。餐饮业使用食品的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不使用和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加工和提供“回锅菜”服务。
在采购方面,禁止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及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或注水、掺水肉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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