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胜啤酒饮料联合促销推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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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餐饮管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2-13 23:34:45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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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胜啤酒饮料联合促销推广协议
甲方:
乙方:康胜啤酒饮料(苏州)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磋商,现制定计划在甲方店内建立销售业务关系,进行银子弹啤酒的促销推广活动,具体促销办法如下:
一、活动日期:2004年2月13日至3月15日。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需向乙方指定的供货商进货,进货价:瓶装¥ 172 元/箱。
2、 在活动期内,甲方提供以“银子弹情人套餐”命名的餐券给予乙方作为活动奖品,每份套餐售价:¥ 200元 /份,银子弹情人套餐明细如下:
综合刺身 (1份) 海鲜沙拉 (1份)
味噌雪鱼 (1份) 山芋卷 (1份)
天归罗盛 (1份) 什锦手卷 (2份)
芝士明虾 (1份) 海鲜鱼桨汤 (2份)
法士羊排 (1份) 花寿司 (2粒)
涮涮烤肉 (1份) 水晶凉果 (2份)
餐酒:银子弹啤酒(2支)
3、 结算方式:乙方以“银子弹情人套餐” 50%的售价向甲方购买20份餐券(餐券上须有甲方的盖章),活动结束后的15天内,乙方将根据甲方回收的餐券支付余款(该餐券须有甲乙双方的盖章方为有效),结算时甲方须出具发票供乙方作结帐依据。
4、 活动期内,甲方须保证餐券的使用只能兑换“银子弹情人套餐”,而不能作其他消费用途,否则乙方有权不支付余款。
5、 “银子弹情人套餐”餐牌及餐券,内容包括:套餐明细、售价、有效期、使用说明由双方确认后,统一由甲方制作。
6、 为配合活动的进行,甲方需提供适当的位置摆放乙方的宣传品。
以上协议一经双方确认,双方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康胜啤酒饮料(苏州)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广州市人民中路555号2005室
电话: 电话:813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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