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藏族饮食礼仪与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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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美食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6-9-18 7:44:40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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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一半,将茶碗放于桌上,女主人会续满,客人不能立刻端起就饮,而是在主人一 次次敦请下边同主人拉话边慢慢啜饮。客人每次饮茶后主人会很快添满,使茶碗保 持盈满状态。 客人至, 一般需饮茶3碗,只喝一碗就不吉利,藏谚道:“一碗成 仇!”喝茶时不能必出“唏、唏”的声音,更不能将碗里的茶部喝光,否则会被视 为没有教养。
藏族饮酒的礼仪和习俗极为丰富。每酿新酒,必先以“酒新”敬神,然后依循 “长幼有序”的古训首先向家中的长才敬酒,其后家人才能畅饮。在节日婚庆或众 多人聚会场合,饮酒一般是先向德高望重的长者敬献,然后按顺时外方向依次敬 酒。敬酒者一般应用双手捧酒杯举过头顶,敬献给受酒者,特别对长者更是如此。 而受酒者先双手接过酒杯,然后用左手托住,再用右手的无名指轻轻地蘸上杯中的 酒,向空中弹一下,如此反复三次,有的人口中还要轻声念出“扎西德勒平松措… …”等吉样的祝词,然后再饮。弹酒三次是对天、地、神的敬奉和对佛法僧三宝的 祈祝。
饮酒时不能一饮而尽,而要遵循“松珍夏达”(gsum--sgron--zhobs--dag) 的“三口一杯”制。在弹酒敬神后,受酒者应先饮一口,敬酒者续满酒杯,受酒者 第三次饮一口斟满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滴酒不剩者,才是最有诚意的。聚会饮酒 时酒器是大家共用的,能在一起饮酒者,其关第可视为一家人,亲同手足,因此饮 酒时不能分用酒具,否则被视为外或瞧不起。在过去,屠夫、铁匠、天葬师等所谓 从事“下层职业”者一般不与大家共用酒杯,他们总是自带碗杯,各自单独饮用。
有酒就有歌,聚会饮酒时,歌是必不可少的。向他人敬酒时,敬酒人一般要 唱酒歌。若不唱,受酒者可以拒绝饮用。敬酒人献上酒,受酒者接过酒杯,即可要 求敬酒人唱酒歌。有时敬酒者斟满杯中酒,走到宾客前即开始唱酒歌, 唱到一半 时,再将酒杯敬上,唱完酒歌再履行弹酒仪式及饮酒。在许多地区还流行罚酒制 度,一般分“角羌”(mgyogs--chang)、“过羌”(vgor--chang),“替羌” (thigs--chang)等形式。所谓“角羌”意为快酒,即在敬酒者尚未唱完酒歌之 前,饮酒人提前将杯中酒过快饮干。唱酒歌时,杯中没酒认为是不礼貌的,故而需 罚酒一坏。所谓“过羌”意为慢酒,即在敬酒人已唱完歌之后,饮酒人还未饮完杯 中之酒,被视为反应迟钝,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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