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TO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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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6-2-8 20:03:19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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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主要任务是制订贸易争端,其目的是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即商品,服务,资金,人员的自由流通,消涂那些人为的不合理的壁垒,其基本原则是:实现非歧视待遇——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增强贸易政策明度;按国际准则来规范各国的贸易行为;帮助和促进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从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到今天的世界贸易组织,其成员已从23个发展到134个正式缔约方和36个观察员的国际组织,制订的贸易规则也正从单纯谈判削减关税,发展到削减影响货物贸易的非关税措施、服务贸易(包括金融,保险,证券业);乃至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内容。WTO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1980年生效的关于贸易中技术壁垒协定(英文缩写GATT/TBT协定),现称为 WTO/TBT也称为“标准守则”。规定了各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准则。 该协定从WTO消除贸易壁垒出发,认识到影响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的要素中还存在着一业从技术角度产生的壁垒,称之为“技术壁垒”。因此,该协定宗旨就是为消除影响贸易的技术壁垒而制定一套各国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国与国之间在对本国市场流通的商品进行技术管制时,由于其实行的法规(包括法律,法令,条例,规章,规定)、技术标准和为证明这些商品是否符合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而建立的一套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检验制度,认证认可制度,监管制度等)而带来的差异实际形成或造成的重复检验、重复认证、认可,重复收费并阻碍了商品的顺畅流通,这就是影响贸易的技术壁垒。 ■从消除贸易中技术壁垒的角度出发,由13个条款和3个附件组成的WTO/TBT协议规定了以下基本原则: ◆有限干预原则 政府对市场流通的商品从技术角度进行管制是采取无限干预还是有限干预,本协定规定为有限干预,即凡涉及人、动植物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行为,国家安全以及为保证出口产品质量时,政府才应干预。 ◇非歧视原则 这个原则包括两项基本待遇,即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具体的说一是本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要求对所有缔约方没有高低、亲疏,严宽之分,二是对本国企业商品和外国企业及进入本国市场的商品要求,待遇均应是平等一致的。 ◇透明度原则 即所有的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都应公开,透明,让所有需要知道的企业和有关人士都能了解,不能黑箱作业。为此,各缔约方均应按T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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