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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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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6-2-8 20:03:25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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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作用列为谈判的议题之一。其目标是: (l)保证总协定的监督机构能够对缔约国的贸易政策和做法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作用的影响进行定期监督; (2)提高总协定作为一个机构所具有的整体效用和决策能力,包括经常召开部长级会议; (3)通过加强与其它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组织的关系,提高总协定在促使全球性经济决策实施时取得更多一致性方面的作用。为此,谈判的内容包括诸如建立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在组织机构上加强总协定的力量、加强总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如何实施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如何加强贸易与其它经济领域的合作以便更好地实施这一轮谈判结果,等等。 13、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作为乌拉圭回合的三个新议题之一,部长宣言对投资问题的谈判作了如下授权:“在对关贸总协定中有关投资措施对贸易产生限制和扭曲影响的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之后,谈判应视情况拟订可能需要的进一步原则,以避免给贸易带来不利影响。”这一授权表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谈判组的任务有3个: (1)要审查在这方面可以适用哪些总协定条款; (2)要讨论可适用的总协定条款对投资措施给贸易带来的不利后果适用到什么程度; (3)如果现有的总协定条款不足以制约投资措施带来的不利影响,就要修改总协定条款或订立新的条款。 根据这一授权,乌拉圭回合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谈判只是审查投资措施给贸易带来的不利后果和讨论消除这种不利后果的方法,完全不是要全面禁止投资措施。于是,乌拉圭回合在这方面的谈判就按下列步骤顺序进行: (1)不应事先就假定某项措施扭曲和限制了贸易; (2)认定某项措施扭曲或限制了贸易时必须加以可靠的证实; (3)对贸易所产生的影响必须是重大的直接影响; (4)审查对贸易产生重大的直接影响的投资措施与关贸总协定现有条款的关系,并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情况; (5)对于有严重影响的投资措施,现有总协定条款不足以适用时,再讨论对现有总协定条款作何种变动。 由于部长宣言这一授权本身含糊其词,并不十分明确,因而谈判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解释: (l)发达国家认为,授权中包含了禁止使用某些会给贸易带来严重影响的投资措施(如当地成份要求、当地制造要求、贸易平衡要求等)的意图,制订新规则则意味着要对出口实绩要求等不受现行总协定条款约束的投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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