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莱芜部署“十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
|
|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5-10-3 6:08:04 | 【字体:小 大】 |
|
|
|
|
为做好“十一”黄金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对节日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严密部署。 一是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网点特别是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以及旅游景区饭店、宾馆、饮食摊点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利用节假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节日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旅游景区周围的餐饮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建立和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格岗位责任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
|
网友评论:莱芜部署“十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