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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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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6-2-8 21:06:06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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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1999-07-0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营养餐的生产单位生产、运输、销售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学生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学生营养餐生产单位(包括生产营养餐的生产企业、机关食堂和学校食堂).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711-1998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GB2712-1998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 GB2748-1996蛋卫生标准 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3271-19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学生营养餐以保证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为目的,生产单位根据平衡膳食的要求,在严格卫生消毒条件下向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符合营养标准的色、香、味俱佳的配餐。 3.2学生课间餐 为适量补充学生热量和各种营养素而制作的食品。 4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 4.1选址 学生营养餐生产厂必须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沙及其他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的地区。30m内不得 粪坑、垃圾站(场)、污水池或厕所等,1500m内不得有大粪场。 4.2厂区与道路 厂区应绿化,厂区主要道路应用水泥、沥青或石块铺砌,防止尘土飞扬,路面平坦,无积水,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4.3厂区的卫生设施 4.3.1应在远离营养餐加工车间处设置垃圾和废物临时存放设施,垃圾和废物须当天清理出厂。 车间存放垃圾的设施应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能防止虫害侵入,避免废弃物污染食品、生产用水、设备和道路。 4.3.2锅炉(包括茶炉)应设在厂区常年主风向的下风侧,并有消烟除尘措施,烟尘排放必须符 合GB13271的规定。 4.3.3厂区厕所应有冲水、洗手设施和防蝇、防虫设施,墙裙应砌浅色瓷砖或相当的材料。 地面应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并经常保持清洁,厕所应远离车间25m以上。 4.3.4工厂应有足够的生产用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规定。 4.4厂[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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