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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糕点厂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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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6-2-8 21:06:06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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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957-88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pastry factory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粮、油、糖、蛋等主要原料为基础,添加适量的辅料,经过配制、成型、成熟等工序制造糕点的加工厂。 2 术语 2.1糕点:以粮、油、糖、蛋等主要原料为基础,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过配制、成型、成熟等工序制成的食品。 2.2 原料:在生产加工糕点过程中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如油、糖、面、蛋等。 2.3 辅料:生产加工糕点过程中,除所用的主要原料以外的其他物料,如果料、蜜饯、食品添加剂等。 2.4 西点冷作间:指专门用于裱花西点生产的车间。 3 原材料采购、运输、贮藏的卫生 3.1 采购 3.1.1 采购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定点厂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3.1.2 采购原、辅材料时,须向售方索取该批原、辅料检验合格证书或化验单。必要时应对货源生产加工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全面卫生质量情况。 3.2 运输 工厂应配备专用的原、辅料运输车辆,定期冲洗,经常保持清洁。运输原辅料时应避免污染,应做到:防尘、防雨、轻装轻卸,不散不漏。 3.3 贮藏 3.3.1 原辅料进库前必须严格检验,发现不合格或无检验合格证书又无化验单者,拒绝入库。 3.3.2原辅料库内必须通风良好,经常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洁净;应有防潮、防鼠、防霉、防虫设施。 3.3.3 贮藏固态原、辅料应离地20~25cm、离墙30cm以上,分类、定位码放,并有明显标志。贮藏液态原料应使用密封罐,管道输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04-14批准 1989-01-01实施 GB 8957-88 易受污染的辅料(如果酱、馅等)应与其他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 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4.1 选址 糕点厂必须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沙及其他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的物质的地区。30m内不得有粪坑、垃圾站(场)、污水池、露天坑式厕所等。1500m内不得有大粪场。 4.2 厂区与道路 4.2.1 工厂生产、生活区要分开,生产区建筑布局要合理。 4.2.2 厂区应绿化。厂区主要道路应[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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