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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酱油厂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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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6-2-8 21:06:07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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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953-88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soy sauce factory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酿造方法生产酱油的工厂。 2 术语 2.1 酿造酱油:将含蛋白质和淀粉质的原料,经制曲、发酵酿制而成的酱油。 2.2 菌种:经人工选育、培养,用于酿造酱油的微生物。 2.3 种曲:用于扩大培养,制造大曲的菌种。 2.4 蒸煮:在特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处理原料过程。 3 原材料采购、运输、贮藏的卫生 3.1 采购 3.1.1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 3.1.2 大豆、脱脂大豆、小麦、麸皮,必须符合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的规定。 3.1.3 食盐:必须符合GB5461《食用盐》的规定。 3.1.4 食品添加剂: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定点厂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3.2 运输 3.2.1 运送原材料的车辆、工具必须干燥、洁净,并有防雨、防污染措施。不得将原材料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3.2.2 必须使用无毒、易清洗的容器或包装袋(箱)盛装原材料。 3.3 贮藏 3.3.1 应使用专用仓库贮存原材料。库内应通风良好、干燥、洁净,并有防毒、防虫、防鼠措施。 3.3.2 堆放原材料不得过于密集;必须离地面、墙壁20cm以上。 3.3.3 各种原材料应分类贮存,定期测定水分、温度。严禁将原材料与非食品原料同库存放。 3.3.4 各种原材料应规定贮存期,先进先用。 4 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04-14批准 1989-01-01实施 GB 8953-88 4.1 选址 酱油厂应建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无有害气体、烟雾、灰沙及其他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物质的地区。 4.2 厂区和道路 厂区应绿化。厂区主要道路和进入厂区的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路面应平坦,无积水。厂内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新建或改建酱油厂必须有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3 厂房与设施 4.3.1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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