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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酒厂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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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6-2-8 21:06:10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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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剂: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定点厂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3.2 运输 3.2.1 用于包装、盛放原材料的包装袋、容器必须无毒、干燥、洁净。 3.2.2 运输工具应干燥、洁净。不得将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与原材料混装混运,防止造成污染。 3.3 贮藏 3.3.1 原材料应贮藏在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雀设施的仓库内。原材料的水分必须控制在14%以下。同一库内的不同原材料应分别存放,避免混杂。 3.3.2 原材料存放在室外场地时,场地必须高于地面,干燥,并有(原料必须有)防雨设施和防止霉烂变质措施。 3.3.3 对局部发热霉变或含土杂物较多的原材料,必须及时分离,筛选处理。 4 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4.1 选址 白洒厂必须建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无有害气体、烟雾、灰沙和其他危及白酒安全卫生的物质的地区。 4.2 厂区和道路 厂区应绿化。厂区主要道路和进入厂区的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路面应平坦,无积水。厂区应有足够的排水系统。 4.3 厂房与设施 4.3.1 微生物培养车间(室) 4.3.1.1 无菌室的设计与设施必须符合无菌操作的工艺技术要求。室内必须设有带缓冲间的小无菌室, 并有完好的消毒设施。缓冲间的门与无菌室的门不应直接相对, 至少成90°,避免外界空气直接进入无菌室。 4.3.1.2 曲种室、麸曲车间、液体曲车间、酒母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必须符合培养纯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活动的工艺技术要求;地面、墙壁应采用防渗材料,便于清洗、消毒、灭菌。 4.3.1.3 大曲、小曲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必须符合培养酿酒微生物生长、繁殖、活动的工艺技术要求;门窗结构应便于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 4.3.2 原料粉碎车间 原料粉碎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原料除杂(土杂物)、粉碎、防尘的工艺技术要求。车间内的除尘设施应使室内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 GB 8951-88 位置必须便于清理,防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4.3.3 制酒车间 4.3.3.1 固态法白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固态条件下配料、糊化、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操作场所应有排气设施;场地坚硬、宽敞、平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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