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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蜜饯厂卫生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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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06-2-8 21:06:11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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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956-88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candied fruit factory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果蔬和糖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蜜饯类、果脯类、凉果类、话化类和果糕类的工厂。 2 术语 2.1 蜜饯: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糖(蜜)熬煮或浸渍,或略干燥处理,制成带有湿润糖液面或浸渍在浓糖液面中的湿态制品。 2.2 果脯: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干燥处理制成不带糖液面的干态制品。 2.3 凉果:以果蔬为主要原料,经糖熬煮,干燥处理,制成带糖衣面的干态制品。 2.4 话化: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腌制,添加甜味剂,干燥处理,制成带有盐霜面的干态制品。 2.5 果糕: 以果蔬为主要原料,经磨碎或打浆制成块状或条状的糕状制品。 3 原材料采购、运输、贮藏的卫生 3.1 采购 3.1.1 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无毒、无害、无霉变、无虫蛀,无感官异常,并应有合格证书。 3.1.2 必须采用国家允许使用、定点厂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3.2 运输 3.2.1 运输工具应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淋、防曝晒措施,保证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3.2.2 搬运、装卸原材料时,必须轻装轻卸,不得使其受损伤、污染。 3.3 贮藏 3.3.1 原材料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或专用场地;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仓贮存。仓库地(场)面垫板的高度不得低于20cm。 3.3.2 仓库必须设有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卫生设施。 4 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8-04-14批准 1989-01-01实施 GB 8956-88 4.1 选址 蜜饯厂必须建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无有害气体、烟雾、灰沙以及其他危害食品卫生的物质的地区。工厂周围30m以内不得有露天厕所、垃圾堆和粪堆。 4.2 厂区和道路 厂区应绿化。厂区主要道路和进入厂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坚硬路面(如混凝土或沥青路面)。路面应平坦,无积水。厂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4.3 布局 4.3.1 工厂的建筑布局要合理。 4.[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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