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大学调查附小食物中毒事件 5大疑窦有待解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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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食品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06-10-20 23:45:04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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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发生200多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16日,中大附属学校内部通报对事件相关负责人的处理决定:附小校长及书记扣罚当月奖金,副校长扣罚当月六成奖金。
17日,附小逾半数在职教师联名上书,要求中大派出工作组调查事件真相。老师们认为,事件背后的问题未解决、管理漏洞不及时堵塞、彻查反思不够,悲剧可能再次发生。
19日,中山大学派出调查小组到附小调查。
连日来,陆续有家长及老师致电本报,报料中毒事件“内幕”。与此同时,几篇“受害人家长追问《致家长信》”的帖子在网上流传。记者随后介入调查,“六问”中毒事件。
【一问】为何与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配餐公司签合同?
中毒事件发生后,中大附小校长窦萍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05年10月,经附小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考察,该校与广州泓毅食品公司签订了课间餐配送合同。
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泓毅公司2006年8月才取得卫生许可证。也就是说,从去年10月到今年8月,中大附小上千人的课间餐都是由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司提供的。中大附小为什么一定要跟一个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司签订合同?
据调查,此前中大附小的课间餐一直由中大食堂供应,去年9月改由麦某(泓毅食品公司老板)配送。当时,麦某在新港东路租地开办了一家“伯毅爱心培训中心”(幼儿园),园内食堂就是其配餐公司。签订合同前,窦萍珍校长曾带领几名老师到麦某的幼儿园考察。“当时去考察的老师都无法确认麦某的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实际上这家幼儿园食堂只能内供,无配送餐资格,”一位附小老师告诉记者,“去年9月一开学,学生们就开始吃麦某供应的课间餐。也就是说,签合同前学生们已经吃了一个月的配餐了。这难道仅仅是一时疏忽或工作失误?”
据了解,泓毅公司今年6月才成立。麦某与中大附小签订配餐合同时,是租借了广州市兴洁校园服务有限公司的牌照。
【二问】家长师生多次反映配餐问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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