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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烟人“抢烟”是否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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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烟草有害… 文章来源:烟草有害健康 更新时间:2008-1-10 20:26:47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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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每到一座城市,趁人不备“抢”烟到手,随后掏出一张名片和一张反烟宣传单,并向对方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反烟口号。2001年11月开始,他高举“反烟大旗”逐步走向全国。张跃说,“我希望我的行动可以引起社会的反烟意识,因为吸烟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健康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整个社会的大环境都变得反烟了,那么烟民也失去了吸烟的环境。”
据有关媒体报道,张跃曾经专门把女性和未成年人作为“抢”烟对象,并数次欲进入娱乐餐饮等场所被拒绝,经常遇到一些“铁杆”烟民拒绝合作。在一次上海之行中,张跃遇到了两个老外在公共场合吸烟,他如往常一样上前劝说,对方指出没有看见任何“禁止吸烟”的标志,因此吸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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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全国的“反烟第一人”张跃,以其特有的反烟方式———“抢”烟颇受关注。日前,这位自称“使命就是反烟”的44岁男子,“抢”到了第58座城市,并将继续他的反烟之旅。
对这位中国反烟第一人,几乎所有媒体都是一片褒奖。记者走访发现,生活中人们对此却众说纷纭,其中不乏质疑反思者。张跃“抢”烟的出发点是为了他人的健康,但是否侵犯了“被抢者”的个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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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纯粹从健康的角度思考,张跃的行为或许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趁人不备强行推销自己的“反烟”观念,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社会道德上,甚至健康意义上仍然存在侵害他人权利之嫌疑。
首先,法令虽然禁止在一些公共场所吸烟,但是并没有禁止公民吸烟,也就可以说公民有在禁烟场所以外自由吸烟的权利。张跃趁吸烟者不备,“夺取”其烟,显然侵犯了司机在禁烟以外场所吸烟的自由权利。
其次,就社会公德而言,赞成吸烟与反对吸烟的人们之间存在很大的观念差距。尽管吸烟有害健康似乎为医学专家所主张,但是吸烟是否真正像吸毒品那样造成重大的社会问题,显然不是个人所能断定。在一般社会意义上,有节制的吸烟也能够得到社会的容忍。因此,以个人的偏执将自己的道德观念作为社会一般道德观念强加于他人之上恰恰违反了社会公德。
再次,有权利在禁烟场所以外吸烟的人们,显然将吸烟作为休闲、养精蓄锐的“生活”来看待。其“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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