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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丁先生于昨日中午12点左右在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的一家咖啡厅用餐,点餐的时候服务员告诉他,现在店里搞促销活动,消费100元免20元现金,随后,丁先生在该店消费了112元,可用餐完毕买单时,另一名服务员告诉丁先生说此店没有这种活动。“听了她们这么说,我就自认倒霉了,就当自己没听清吧,可我出了咖啡厅,看见一进门的地方有宣传单,上面也写了用餐100元免20元现金,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接到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上了该咖啡厅相关负责人,核实情况后,告知经营者,根据《消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最后,该咖啡厅退还了丁先生20元现金。
对此,12315工作人员提醒经营者,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如促销活动有所变动或结束,应及时告知消费者,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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