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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睡懒觉,想想累了一个星期,总算到休息日了,不用早起急三火四地上班,懒懒地躺在床上睡个昏天黑地,此乃人生一大美事。
可这美事却总不能随人愿,总有收费品、收旧电器的、清洗油烟机的在楼下狂喊,久久不肯离去,实在大煞风景,真恨不得有一挺机关枪将他们全“突突”了。早上的美梦被打搅了,我会下午再来一小觉,这觉睡得甚美,很是解乏。可因为我爱睡觉,因此被老妈称为“大觉包”,“觉包”就“觉包”,我认为想睡觉就去睡好了,考虑那么多岂不太累。
不过曾有圣贤之人说,每天将生活的三分之一睡在床上,实在是浪费,就算活到九十岁,有三十年就睡掉了。三十年呀!能做多少事情啊!眼睁睁地从手缝中流走,太可惜了。可他似乎忘了,如果不睡这三十年,也万万活不到九十岁。真希望有哪位科学家能发明种仙药,可以不睡觉,还能让我们的人生更长久。
在我来美国后的日子里,睡懒觉几乎成了我的奢望。不是我变勤劳了,而是形式所迫。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早九点至晚九点三十分,这十二小时三十分的时间是一分不少地卖给了老板,当然中间还有一小时三十分的休息。为此我才有这么一点点时间去办点私事或小睡一会儿。
那么全天剩下的十一小时三十分,还要减去在上下班的路程中所花费的四十分,再有早上洗漱的时间,就剩下十小时三十分了。
晚上下班后,我要同家里通电话约2小时左右。在这2小时中,我一边说着电话,一边去商店购物、或打扫房间、或做饭、吃饭,充分利用,不浪费每一分一秒。也许有人会说,那你可以少打会儿电话,不就有多余的时间了吗?错,大错特错,这打电话的时间是绝对不能省。一是亲情的联络,感情这东西就像是在烧火,只有越烧才会越旺,要是为了节省时间和钱,而失去了感情……二是头脑放松,每天机械地工作,身边的老外讲英语和西班牙语,听一天头都大了。下班后的一通电话,听到自己的乡音,可缓压力、解疲劳,实为有百利而无一害也;三是保持中文的先进性,我有几个朋友,来美国多年,英文没学好,中文也明显退步了,讲个笑话,他们也听不懂,只因不懂新词的含意,不知有何可笑之处。唉!真是可悲。
那么剩下的八小时三十分,睡觉吗?非也,非也,我还想写点东西;想上会儿网;想看看DVD;英文也要学;余华写的新书《兄弟》还没看呢。这么多的事没做,剩下的八小时三十分哪能去睡觉啊!
虽然要做的事不少,但还是要保证5小时左右的睡眠。也许你会问,每天睡这点时间不困吗?困,当然困啦,所以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好朋友“咖啡”。
这种苦苦的、黑色的液体,是否真能提神,我也说不好,但对我至少形成了心里暗示。只要喝了它,我就觉得有精神,要是不喝,上午总是昏昏欲睡,要到下午睡上一觉,身体才能振作起来。
对于咖啡的记忆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面临毕业找工作,老妈带着我四处托人,送的礼品之一就是“雀巢”咖啡。那时老妈的工资才100多块,而一个雀巢咖啡礼盒要40多元。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没有喝咖啡的习惯,因为我是“大觉包”,有着充足的睡眠。另外,我的财力也没有达到去咖啡屋品味“卡普奇诺”或“蓝山”的地步。
现在我用的咖啡壶是第三个了,“雀巢”那种“速溶”咖啡已非我所爱。我一般用“星巴克”的咖啡豆,有时也买古巴产的咖啡豆。咖啡豆在打磨机里打成粉末备用,而每天晚上睡觉前,在咖啡机里放上水和咖啡粉末。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机器,待洗漱后,咖啡已制成。出门前倒入保温杯,上班的路上可以边开车,边品尝咖啡。当咖啡暖暖地流入胃中,身体的困倦也在一点点消失。
我很羡慕坐在路边喝咖啡、看报纸、晒太阳的美国人,他们喝咖啡是一种优雅的生活享受。而我现在虽有能力坐下来喝上一杯,可我却没有太多的时间,每天的生活都是急冲冲的,没有那份闲情逸致,更是从没有如此精算过我的每一天。
今天,我休息。算是睡了个美美的懒觉,这一觉可以缓解我一周的困意。起床后,想想应该写篇文章纪念一下我曾有过的美好睡眠。人生,有得有失,也许当我年老时,看到下一代可以安心地睡懒觉,可以在阳光下喝咖啡,那我今天所失去的睡眠也就值得了。
咖啡是苦的,我的努力终会使它像加了糖和奶,慢慢香浓起来。我们奔波于市,愿望和目的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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