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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销售。其内涵是极 为丰富的。在历史上,专卖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完全专卖 这种榷酒形式,是由官府负责全部过程,诸如造曲,酿酒,酒的 运输,销售。由于独此一家,别无分店,酒价可以定得很高,故往往可以获得丰厚 的利润,收入全归官府。 (2)间接专卖 间接专卖的形式很多,官府只承担酒业的某一环节,其余环节则 由民间负责。如官府只垄断酒曲的生产,实行酒曲的专卖,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在南宋时实行过,叫"隔槽法",官府只提供场所,酿具,酒曲,酒户自备酿 酒原料,向官府交纳一定的费用,酿酒数量不限,销售自负。 (3)商专卖 官府不生产,不收购,不运销,而由特许的商人或酒户在交纳一定 的款项并接受管理的条件下自酿自销或经理购销事宜,非特许的商人则不允许从事 酒业的经营。 西汉前中期酿酒业是很发达的。但并没有实行酒的专卖,西汉武帝时期第一 次实行酒的专卖酒业政策的变化,是汉武帝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财经政策的一部分。 汉武帝在位的五十多年中,针对当时商人把持盐业,铁业,投机倒把,大发横财, 但却"不佐国家之急"的不义之举,首先下令把盐业,铁业收归国家专营,这些措施 为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也为实行榷酒准备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既然盐和铁可以实行国家专卖,酒这种商品,到了一定的程度,提到专卖的议事日 程也是迟早的事了。因为酒确实是一种可以为国家敛聚巨大财富的特殊商品。 促使实行榷酒政策的直接原因可能还是国家财政的日益捉襟见衬。在汉武帝 末期,由于国家连年边关战争,耗资巨大,国家财政入不敷出。"酒这种几乎象盐, 铁那样普遍的物品,由于生产方法相对比较简单,生产周期比较短,投资少,原材 料来源丰富,产区分布广泛,酒的销路极广,社会需求量极大,赢利丰厚,其敛财 聚宝的经济价值终于第一次被体现出来了。据史料记载,天汉三年(前98年)春二月, "初榷酒酤"(<<汉书·武帝本纪>>。 榷酒的首创,在中国酒政史上甚至在中国财政史上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大事。 这是因为(1)榷酒为国家扩大了财政收入的来源,为当时频繁的边关战争,浩繁的 宫廷开支和镇压农民起义提供了财政来源。且这比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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