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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人民征税要高明,更合 情理。因为酒是极为普及的物品,但又不是生活必需品。实行专卖,提高销售价格, 表面上看,饮酒的人未受到损害。但酒的价格中实际上包含了饮酒人向国家交纳的 费用。这对于不饮酒的人来说,则间接地减轻了负担,尽管这也是一般人所体察不 到的。(2)从经济上加强了中央集权,使一部分商人,富豪的利益转移到国家手中。 因为当时有资格开设大型酒坊和酒店的人都是大商人和大地主。财富过多地集中在 他们手中,对国家并没有什么好处。实行榷酒,在经济上剥夺了这些人的特权。这 对于调剂贫富差距,无疑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3)实行榷酒, 由国家宏观上加 强对酿酒的管理,国家可以根据当时粮食的丰歉来决定酿酒与否或酿酒的规模,由 于在榷酒期间不允许私人酿酒,卖酒,故比较容易控制酒的生产和销售,从而达到 节约粮食的目的。 酒的专卖,在唐代后期,宋代,元代及清朝后期都是主要的酒政形式. 在历史上,北宋和南宋两代酒的专卖是最具特色的。北宋的专卖有多种形式. 据史料记载,大体上有二种,此外还有承包制形式。 在历史上还有一种专卖,即酒曲的专卖,官府垄断酒曲的生产, 由于酒曲是 酿酒必不可少的基本原料,垄断了酒曲的生产就等于垄断了酒的生产. 民间向官府 的曲院(曲的生产场所 )购买酒曲,自行酿酒, 所酿的酒再向官府交纳一定的费用 。这种政策在宋代的一些大城市,如东京(汴梁),南京(商丘)和西京(洛阳)曾实行。
3 税酒 税酒是对酒征收的专税。这与一般的市税的概念有所不同。由于将酒看作是 奢侈品,酒税与其它税相比,一般是比较重的。在汉代以前,对酒不实行专税,而 只有普通的市税。在清代后期和民国时对卖酒的还有特许卖酒的牌照税等杂税。 从周公发布<<酒诰>>到汉武帝的初榷酒之前, 统治者并未把管理酒业看作是 敛聚财赋的重要手段。 商鞅辅政时的秦国,实行了"重本抑末"的基本国策。酒作为消费品, 自然在 限制之中。<<商君书·垦令篇>>中规定:"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意思 是加重酒税,让税额比成本高十倍)。<<秦律·田律>>规定:"百姓居田舍者, 毋敢 酤酒,田啬,部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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