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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献“《千里饿殍图》” —— 伪文化酒十种“人”画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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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远够不上称之为文化酒。它们言过其实,唯我独尊,舍我其谁,在公关活动和品牌传播上夸夸其谈,严重误导消费者。本来中等质量的酒硬要往高档酒上靠,价格与包装让消费者咋舌。质量够不上高水平,广告语语出骇人,扯破嗓子喊,希图经销商与消费者能多加理睬,以此在今日市场暴出一个冷门,窜出一条黑马。他们焦躁不安,急于把这“炙手可热”的品牌让出去,而忽视了质量的精益求精以及市场的精耕细作。企业没有营销战略规划,营销策略表现为要么高价撇油,要么品牌延伸,企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很难提升起来。 面目之六——鹦鹉学舌式。这类酒的营销实在是一种悲哀,因为品牌没有灵魂和智慧,充其量市场操作者是鹦鹉学舌的鸟类。春节前几天,笔者到市场转了几遭,还真的见到了不少这类酒。笔者十分反感,这帮人不是江郎才尽,本来就是低智商,也不怕消费者嘲笑。水井坊横空出世,这个坊那个坊也就大坊小坊出笼了;泸州老窖申了六个吉尼斯世界记录,占领了市场制高点,忽然一夜阴风来,各种鬼魅纷纷从地窖中爬了出来。如果名酒有了新的营销手段,他也跟得贴紧,多少多少年陈,精品珍品极品,什么如法炮制,或打擦边球。当然,还有不少造祖的,你有老祖宗,我也得有一个。天哪!还谈什么文化个性,品牌个性?!这类酒不灭,天理不容,老是跟风跑,不被拖死才怪哩!只可惜,就怕中国酒业也要毁在这个拖字上,一同去见杜康。都说犹太人精明,是因为此处有个修理铺,另一个开店的决不会再在这个铺子旁边再开一个。我们为什么就不敢标新立异呢?! 面目之七——穷汉式。 这类酒的确有一定的文化背景,无论历史文化还是计划经济下的各种荣耀都具备文化酒的基础条件,但是,在市场经济下,它被无情地淘汰了,这只能说,它曾经是文化酒,但现在不能再配以文化酒之誉了。这类企业机制差,管理混乱,观念落后,人才成长困难。现代文明都不具备,谈何文化酒。文化酒必须是名酒,就象流动红旗一样,荣誉只能说明过去,守住荣誉可就难了。不思进取,不求创新,坐吃祖宗饭还算真英雄吗?一些酒背着祖宗的饭碗讨饭吃,与另一些进行文化创新品牌(这类品牌几乎没有地域文化背景,而是汲取了华夏文明最优秀的成份进行再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倒底谁是文化酒,还是市场说了算。 面目之八——无法无天和尚式。 此类企业不懂现代营销基本知识,不知市场竞争最起码的法则,当然对于法律经济更是一无所知了。说他蔑视法律,还算便宜了他,他根本就是愚氓无知,这样的人搞市场营销,不是让人笑掉大牙了吗?!这只能说明他营销乏力,大势已去。文化略微高一些的人都会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相关法律规定,地名、道路、商标、产品、商店不得以政治人物冠名,也不得以有损民族尊严的文字或图案进行营业活动。有关媒体披露有的商家居然借助伟人促销,将毛泽东像章放进包装物。前些年,南京有一家商店冠名东方红,闹得沸沸扬扬,之后不是严加取缔了吗。 据知,还有的商家以鬼子的洋刀和法西斯的图案作为促销,这类人不是贪财奴,而是可怜虫。无知是他们的共性。 面目之九——足球明星式。 网络建设,通路维护,品牌管理是酒类企业营销的重中之重,品牌买断有不少成功的,实现了强强联合。但是,品牌买断满天飞,大经销商买大品牌,小经销商买小品牌,油水榨干以后再踢出去,或者干脆象当年官倒一样倒给另一家经销商的情况也不少见。有的经销商一经从名酒厂取得品牌买断权后,便自以为大树底下好乘凉,怀里揣了个金娃娃,立即再召天下经销商,商讨买断事宜,转脸之间把品牌又转让出去了。由于利益分配不均或投入不倒位,厂商之间经常反目成仇。品牌越踢含金量越小,得到的是厂家和经销商的短期利益,牺牲的是厂家的战略利益。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坑蒙拐骗的不只是消费者,还有厂家。买到手的品牌不加以注入文化因子和文化活力,能称得上文化酒吗? 面目之十——美女式。 目前酒类企业热衷于提升企业形象,纷纷选聘形象代言人,适可而止,无可厚非。但是过多过滥的佳丽明星展示到底能起多少作用,到底能给人多少艺术与文化的感染力,这不禁让人紧皱眉头。广告研究资料显示,观众过份关注形象人,却往往忽略了酒品的个性诉求,适得其反。再者,一些形象代言人俗不可耐的表演也有损品牌形象。糖酒会与各种会展美女如云,是美女竞秀呢,还是品牌展示,实在不敢恭维。在终端促销中大施“公关”策略,让美女强行推销,这已经引起了一些经销商和消费者强烈的反感。即便促成交易,一些传闻也让人起鸡皮疙瘩。铜臭味与脂粉味与文化味大相径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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