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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行业。 唐代的酒业政策 隋朝和唐朝前期(公元583—764年)的一百八十一年间,对酒实行的是一个特殊政策,即免收专税和允许自由经营的开放政策。隋朝免去酒的专税但市税照征,对酒业可以说是从未有过的好政策。唐朝前期,继续实行开放政策,允许私人酿酒,不收专税。但依据粮食丰欠和政治形势,也时有禁酒政策出台。如玄宗初立(公元713年),以亢旱发饥,也曾禁京城酤酒。安史之乱,唐代进入后期,对酒业加紧控制,先是恢复税酒,继而再搞榷酒。到唐朝末年,榷酒政策共实行了一百二十五年。唐代榷酤,也有一点新意。如“罢京师酤肆,以榷酒钱随两税青苗敛之(《新唐书·食杂志》)。意思是官设的酒厂酒馆不纳税,其它的酒厂,出榷酒钱外,还要在青苗钱(地税附加税)上附加几钱,作为全民平均分摊的榷酒钱。纳了这笔钱,既可以向酒户买酒,又可以自酿饮用,不再因违反禁酒令而判罪,这也属放宽政策的作法。把酒税附加在地税之上,这是唐末的一种创造。 五代十国、两宋的酒类政策 在这期间,酒类政策一直实行专卖政策,制度完善,办法细密,是中国酒政史上非常重要的时期。 五代从后唐开始,百姓可自行造曲,官中不禁。之后发展到榷曲与榷酤并行之法。北宋榷酤是榷曲、官卖和民酿而课税的三种基本形式并行。宋代的榷酤政策比较完备,它包括提酒价、包酒税、官监官卖等,中央政府抓得很紧,以致酒利收入在国民经济中占到三分之一。酒成了关系国家大计的大行业。 辽、金、元朝的酒类政策 辽代初年为奴隶制,“不榷酤,监曲之禁亦弛”(辽史·食货志)。“辽圣宗公元983年改革制度,确立封建关系,国内普遍实行税赋制。”赋税分等管理:“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州、县制);唯酒税课纳上京监铁司”(食货志)。酒税上归朝廷,可见对酒实行了统一的专卖政策。总的看,辽代219年中,前六十年酒由私人经营,后140年大部分地区实行榷酤政策,严禁私酿。后期粮食紧张,宣布禁酒,对官僚富户的自酿自用也加以限制。 金代的太宗皇帝,实行酒类专卖,中间停顿近四十年,金世宗时再行榷酤。之后,虽不断变动,但专卖制度一直执行到金朝末年。金大定初年(公元1161年),“因国用不足”复“设官榷酤,以助经用”,二十年后,遂罢官卖而改行榷曲或包税制”。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世宗发现上京的官酤酒味不佳,指示“欲如中都曲院取课,庶使民得美酒。”此后“改收曲课,而听民酤”,改榷酒为榷曲。 元灭南宋和金后,建立元朝(公元1279-1368年),财政开支增大,重视酒利,推行专卖制度,以此为其军事和外交政策服务。元太宗二年(1230年),“定酒课,验实息十取一”,即十分一的所得税。时曰不多,官府认为收费太少,随即改变制度。“立酒醋务坊场官,榷酤办课”。实行专卖制度,而且步步加强。但是元代的专卖制度时兴时废,虽时间较长,但政令无常,而且禁酒令也时严时弛。常因粮食不足而榷酤,榷酤之时又禁酒,也常常开禁之初又严禁。酒政策基本上是榷酤、禁酒频繁交替的时期,这种作法在历史上是少见的。 明代的酒业政策 明朝对酒的政策有一个较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专卖,实行真正的征税制。使汉武帝以来的榷酤政策中断了五百年(到清朝末年)。此外还有一个特点,即明代中叶阿刺吉酒传入中国,政府的政策重心转到烧酒上去了。明朝的税酒政策是让私营工商业者、酿酒,贩酒行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明代出了个反榷酤的代表人物邱浚,是文渊阁大学士,他反对榷酤,主张禁酒,提出了很有影响的观点,大致概括如下: (1)赞扬前朝的“讥酒、谨酒”古训,肯定汉景帝年旱禁酒赈荒的作法; (2)列举前朝饮酒乱德、破家、亡国的酒害,提出禁酤为良法; (3)提出新方案:“乞敕有司,申明古典,革去额课”。“今后官吏军民之家,并许私酿,但所酿所卖要限产量。官吏军民之家遇有公私祭奠婚冠礼会,许其预先具辞告官酤卖,凭券买酒,价值必倍其本”。说明白一点,官酤为主,允许私酿,限产限量,高价卖酒。这是一个禁与榷相结合的折中方案; (4)邱浚的反榷酤思想,在当时反映了新兴工商业者的要求。反榷酤,反榷盐、榷茶,就是反对封建社会的专利至上思想,反国家垄断,允许小工商业的发展,尤其是他提出的“安富”口号,强调“国家理财必须使富人安其富”,倡导私人经营工商业。这在历史上确实是有进步作用的。 清朝的酒业政策 清代对酒的政策与明代一样,开始是征酒税,税额不重,以后实行禁酒,但禁与弛的禁争论很突出,禁不下去便再征税。到清朝后期,酒税加重,并且推行酒户领照的特许制度,严禁非持照酒户私烧私酿。 由于清政府不实行专卖政策,酒税在清代前期也不很重,所以私营制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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