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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酒之为德久矣。古先哲王,类帝禋宗,和神定人,以齐万国,非酒莫以也。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酒之德。尧不千锺,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厄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奋其怒;赵之厮养、东迎其主,非引卮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术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故郦生以高阳酒徒,著功於汉;屈原不酺醩醊醨,取困於楚。由是观之,酒何负於政哉!” 这是汉末大儒,孔子二十世孙孔融《与曹操论酒禁书》中为饮酒作辩,很著名的一段话。 当时,“年荒军兴”,曹操为备官渡之战,拥兵屯粮,上制严申酒禁之令,迫使孔融之流不敢公开饮酒,大伤雅兴,因而“频书争之”。 甚而扬言: “夏、商亦以妇人失天下,今令不断婚姻而将酒独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为戒也!” 年荒惜谷,本来并没有什么有对,至於曹操的拥兵屯粮也很难妄加谴责,孔融的持论不免有失偏颇,甚至有强词夺理之嫌。 然而孔融以“酒德”辩驳“酒禁”的思想,却涉及到儒家酒文化的是非观念判断,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 孔融游戏文章的言外还有一个“仁”和“礼”的问题。 在他看来,饮酒不能逾礼,禁酒也不能失仁。 曹操乾纲独断,僭越汉室,政自己出,兵刃天下,实属非礼不仁,因而借酒德加以揶揄与反对。 曹操对孔融书中的“侮慢之辞”颇为记恨,后来借故把他杀了。 曹操与孔融这段公案的是非曲直不是本文关注的要点,倒是围绕“酒德”、“酒禁”的一系列儒家酒文化观念,引起了笔者试加探讨的兴趣。 “酒德”二字,最早见於《尚书》和《诗经》:“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於酒德哉。”“既醉以酒,既饱以德”,“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 酒德的含义是说饮酒要有德行,不能象纣王那样“颠覆厥德,荒湛於酒。”是意亦言,遵循酒德,方为君子。儒家是不反对饮酒作乐的。 无论祭祀敬神,养老奉宾,都是德行,但却不能荒淫过度,儒家提倡“德将无醉”。《尚书》孔传曰:“以德自将,无令至醉。” 是言君子以酒德为尚,节饮有秩,避免醉酒失礼。 “无醉”是自我克制、自我把握的尺度,也是酒德起始的具体体现。 醉则失礼,醉则昏乱丧德,因而孔子告诫弟子: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 《论语》朱注云:“酒以为人合欢,故不为量,但以醉为节,而不及乱耳。” 程子曰 :“不及乱者,非惟不使乱志,虽血气亦不可使乱,但浃洽而已可也。”这里的“醉”字与《诗·大雅·既醉》的“醉”字同义,不是“饮酒过量”的间断,而是“施与”之义,《毛诗正义》孔疏有云: “成王祭宗高,至於旅酬,乃以酒次序相酬,不遗微贱,下遍於群臣,至於无算爵。爵行无数,以此故云醉焉。” 孔子以“不及乱”的说法取代“无令自醉”与“醉酒饱德”,是有所针对的,程、朱二人深刻领悟了夫子命意。 酒德观念是儒家酒文化思想的核心,也是儒家修身养性,从政化民的政教哲理的延伸,儒家反对“酗酒废政。” 孔子晚年整理六经,鲁哀公向其问政,他总结三代兴亡,作了一番概括: “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孙桀即位。桀不率先王之明德,乃荒耽於酒,淫泆於乐,德昏政乱,……乃有商履代兴。”“武丁卒崩,殷德大破,九世乃有末孙纣即位。纣不率先王之明德,乃上祖夏桀行,荒耽於酒,淫泆於乐,德昏政乱……乃有周昌。” 从而将酒德精神与邦国兴亡的政治教化联系起来。 最能体现儒家酒德精神与政治教化的,是《尚书·酒诰》。 《酒诰》本周公所作,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 孔传曰:康叔受封监殷,殷民“化纣嗜酒”,周公以成王命,作《酒诰》以戒之。 《酒诰》的宗旨是要阐述殷鉴之亡,“明大命於妹邦(殷故都朝歌)”,并将酒德政教的精神推行於西周各诸侯国。 其主要的文字不长,兹摘录如次: “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 “祀兹酒,惟天降命 ,肇我民,惟元祀。 “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於酒。 “群饮,汝无佚。尽执拘以归於周,予其杀! “我民用大乱丧於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 “(纣)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於殷,罔爱於殷。 “我西土 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於酒。故我至於今,克受殷之命。” 诰中反复告诫:上天启肇我民酿酒,是为祭祀专享。 官吏臣民,不能常饮,众国饮酒,当因祭祀。
封侯们赴所治诸国,要禁止民从群饮,不听命令的收捕之,勿令佚失,尽拘送京师,重罪者诛杀。 身为主民之吏的官员,自己饮酒也要节制,以为民表率。 酗酒公丧德乱行,悖忤天意,邦国也会因此而覆亡,周之[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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