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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都有酿造。 但在台东,则只有米曲酒而汉有口嚼酒。胡铁花《台东州采访册》说:东部高山族“尢好饮酒。 酒以小米蒸而酿之;其用糯米酿者,味甚醇美,经宿即成;无‘以口嚼吐出酿酒’之说”。 这些用小米或糯米酿造的酒,有一些是掺和草曲酿成的(详下),但它们与口嚼酒无关则可以肯定。 三、草曲酒。 即以植物的花、叶作曲酿酒,其方法各有不同: 1、台中的大肚、牛骂、沙辘、猫雾梀、岸里、阿里史等社,“酒用黍米浸水,越宿舂碎,和以草曲,三、五日发气,水浸饮之”。 陈第《东番记》也说: 台岛土人“采苦草,杂米酿,间有佳者”。这里的“苦草”与上述的“草曲”一样,当是用植物的叶发酵酿酒的。 2、台东的山猪毛、傀儡等社,“酒以黍米合青草花同舂,草叶包煮,四、五日外清水漉之,贮色素一、二日即有酒味”。 用植物的花,叶来造酒,这在汉族历史上亦曾采用。 《尚书·说命》云: “若作酒醴,尔惟曲蘖”。 “蘖”就是指植物的芽。 晋朝稽含著《南方草木状》云: “杵米粉杂以众草叶,治葛汁,滫搜之大如卵,置蓬蒿中,经月而成,用者全糯为酒”。 因为植物的叶、芽、花含有某些有助於微生物生长的维生素等,因此用它们与黍米同煮或拌和贮存发酵,同样可以达到酒曲的效果。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是将植物的杆或叶烧成灰,用这些灰来制造曲。 黄叔璥《番俗六考》云: 台南附近山地的大杰巅、大武垅、噍吧年、木冈、大年等社,“酒用糯米炊离,烧禾草作曲,搅米饭,藏瓮中,过六日取出,沃水而饮”。 内优、垅社、屯社、纲社、美垅等地,也是先将来“以水渍透,番妇口嚼成粉,置瓮中,或入竹筒;亦用黍杆烧灰,搅成米曲,发时饭或黍秫和入,旬日便成新酒,客至漉糟,番轮饮之”。 除此之外,南投、北投、阿里山、水沙连等处的高山族社,也都用这种方法酿酒。 用稻草(杆)烧灰拌米谷制曲,是否可以起到促进发酵的作用,抑或还有其它用途? 尚未可知。 但这里也是高山族同胞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下来的经验,值得注意。 四、蒸馏酒。 这种酒与上述三种不同。 上述三种都是采用自然发酵的方法,而这种酒是采用蒸馏的方法,所酿酒精纯度较高,为高山族同胞所珍视。 黄叔璥《番俗六考》云: 台中的大肚、牛骂、沙辘、猫雾梀、岸里、阿里史等社,“将糯米炊饭,拌曲置桶中,逾三日,澄汁蒸酒,番极珍之”。 又说台湾北部的崩山、后垅、猫里、竹堑等社,“蒸熟(黍米)置罂缶中,俟发变晒干,舂为曲;拌和黍饭藏於瓮,数日后试其味,则投以水,蒸其液为酒”。 这种酒的酿造方法与汉人基本相同,即先将米饭拌和酒曲发酵,再用蒸馏桶提取酒液。 但蒸馏桶的制作与使用较为复杂,高山族同胞可能是在长期交往中,从汉族移民那里不习来的,不过,其中也保留着高山族酿酒的原有特色。 除此之外,高山族同胞还酿造果子酒。如汪大渊《岛夷志加》云: 琉球岛人“酿蔗浆为酒”。 忠满(字若虚)亦有诗句云: “椰酒犹甚醉番花也自红”。 所谓“椰酒”,即为“番社所造”,但其酿造方法史载未详。
☆二☆☆ 台湾高山族视酒为他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饮料。 每年秋收之后,家家户户都要酿造新酒,大瓮小桶,置满屋内。 因此,酿酒与饮酒,成为高山族民情风俗的重要内容。 高山族饮酒与汉族人民基本相同。 每当逢年过节或婚嫁喜庆,都要饮酒作乐;有客人至,亦酌酒以待。 但高山族饮酒也有自己的特色,这些特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经常性。 高山族同胞外出劳动,经常要携带酒浆,以作为一天的饮食。 这在中外文献中多有记载。 C·E·S《被忽视的福摩萨》说:台岛原住民酿造口嚼酒,“当他们到田里去的时候,便带着两三罐这样的酒浆,一满竹筒的清酒液,这便成为他们整天的饮食。他们耕耘所得的大部分米谷,就用来酿造这种酒料”。 陈梦林《诸罗县志》亦载高山族酿造的寻待酒“味微酸。外出裹其醅以蕉叶,或载於壶卢,途次遇水,灌而酌之”。 可见他们外出是经常带酒的,尽管高山族的生产劳动十分艰苦,但只要有酒,“则终日不倦”。 二、具有普遍性。 在高山族社会中,饮酒的现象十分普遍,不仅男子会饮酒,女子也有很大酒量,郁永河说: “番人无男女皆嗜酒。酒熟,各携所酿,聚男女酣饮,歌少如沸。” 又说:每有客人至,“番女倾筒中酒先尝然后进客,客饮尽则喜,否则愠,愠客或憎之也”。 高山族妇女敬酒的数量往往是很大的。遇有汉人至,“则酌以满碗以进,欢甚,出番妇侑酒,或六七人,十余人,各酌满碗以进,客逐碗皆饮,众妇欢颜而退,傥前进者饮,后进者辞,逐分荣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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