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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族是我国东南沿海的主要少数民族之一。早在远古时期,高山族同胞就已在台岛繁衍生息、发展生产,同时创造了具有独特风格的酒文化。郁永河《裨海纪游》云: “平地近番,……呼少曰‘打刺酥’。……秋收纳稼,计终岁所食有余,则尽会曲蘖;来年新禾既植,又尽以所余酿酒。番人无男女皆嗜酒。酒熟,各携所酿,聚男女酣饮,歌呼如沸,累三日夜不辍;余粟既罄,虽饥不悔”。 可见酒在高山族的社会生活中居有重要地位。高山族同胞是如何酿酒的?他们的酒文化有什么特征?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本文拟以清代文献的记载为主,结合有关资料,对此加以初步的探讨。 一 台湾高山族酿酒的历史由来甚早。 远在三国时期,吴国孙权派人渡海“征夷洲”,时人沈莹著《临海水土志》,记载了夷洲――即今台湾的风土人情与物产资源,其中谈到:岛上原住民“以粟为酒,木槽贮之,用大竹筒长七寸许饮之”。 这可能是最早提到高山族酿酒的文字。隋、唐以降,台湾被称作流求(或作琉球、王留仇等)。《隋书》流求国云:住民“嫁娶以酒肴珠贝为聘”,“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酿米为酒,其味甚薄”。“酢”是醋的本字,可见岛上居民早就懂得晒盐、制醋和酿酒的技术了。迄至元代,曾到过台湾的汪大渊说:琉球岛人“酿蔗浆为酒”而明末曾随军东渡的陈第亦在《东番记》中谈到:岛上原住民“采苦草,杂米酿,间有佳者。豪饮能一斗。时燕会,则置大罂团坐,各酌以竹筒,不设肴”这些记载都说明,台湾高山族酿酒的历史源远流长。台湾高山族是如何酿酒的?早期历史文献记载不详。明清以后,随着汉人东渡台湾日渐增多,有关高山族酿酒的记述也逐渐明细起来。当时高山族仍处在原始社会阶段,因此他们酿造的方法亦较为简单。归结起来,大致有如下四种: 一、口嚼酒。 即将米放入口中咀嚼成曲,利用唾液中的淀粉酶来发酵制酒。这种酒称“姑待酒”黄叔璥《番俗六考》云:新港、目加溜湾、消垅、麻豆、卓猴等五社居民,“舂秫米使碎,嚼米为曲,置地上,隔夜发气,拌和藏瓮中,数日发变,其味甘酸,曰姑待”。陈梦林《诸罗县志》亦载: “捣米成粉,番女嚼米置地,越宿以为曲,调为粉以酿,沃以水,色白,曰姑待酒”。 这种酒的酿造方法最为简单,因而分布范围十分广泛,大致从台南以北至鸡垅、淡水,沿海平地或山区的高山族村落多有酿造。而各地的具体操作方法略有不同。如嘉义县诸罗山、哆罗国、打猫等社,用“未嫁番女口嚼糯米”酿酒。黄叔璥说: “酒有二种:一用未嫁番女嚼糯米藏三日后,略有酸味为曲;舂碎糯米和曲置瓮中,数日后发气,取出搅水而饮,亦名姑待酒”。 而十七世纪荷兰人占领台湾,他们发现大员(今安平)附近的高山族是用已经停止月经的“老妇人”嚼米制酒的,而且要等发酵约两个月才能出饮用。荷兰C·E·S《被忽视的福摩萨》说: “至於酒及其它饮料,……是由妇女用下术方法酿成的:她们把米稍稍煮过,然后摆在臼或砧板上,加以舂捣,直舂至米成浆状,於是她们又取出一点碎米,放在嘴里咀嚼,此事必须由不瑞有月经麻烦的老妇人来做,嚼过之后,吐在一个小壶里面,直要积到碗中约有一个品脱才好;於是她们把这米浆掺和在舂过的米里,加以搓捏搅和,她们就交这样做成的米粉团放入食粮中,用以发酵,或如在啤酒里的酵母一样。做过这一切之后,她们把那米粉团放入一个大泥坛里,加满了水,用一石制的坛盖密封起来。她们把它保存约两个月,到时候这便成为一种浓烈、美味兼有高极高醉人力量的饮料了。而且储藏愈久,酒性愈烈,若是保存到十五年到三十年者,那是最好的上品了。” 由此可见,各地的具体作法是所不同的。但不管其差异如何,它们的基本特征却是一样,即都是用口嚼米成曲,然后掺和米(饭)发酵,故可归为一类。 二、米曲酒。 这种酒不是用口嚼米成曲,而是用其它方法先做成酒曲,再拌和煮熟的糯米酿造的。黄叔璥说:新港等社的酒有两种,除了口嚼酒外,另一种是“将糯米蒸熟,拌曲入篾篮,置瓮口,津液下滴,藏久色味香美,遇贵客始出以待”。《诸罗县志》也说:糯米“蒸熟拌曲,以篾为脐,置瓮口,糟实其上,液滴於下,封固藏久,贵客至,乃开酌。有陈至数年者,色味香美,虽汉人之重酿,无以愈也,番酒惟此最佳”。至於制曲方法,上引史料未见详述。而新竹附近 的高山族村社是先将米蒸熟置於缶中待发变,再取出晒干,舂碎为曲。可见这种酒曲经直“口嚼米”较为先进,它上面已有很多微生物生长,因此酿造出来的酒“色味香美”,“惟此最佳”,高山族同胞常用它来招待宾客。这种米曲酒的分布区域与口嚼酒大致相同,即台南以北的大部分村社都有酿造。但在台东,则只有米曲酒而汉有口嚼酒。胡铁花[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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