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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乱行,悖忤天意,邦国也会因此而覆亡,周之代商就是因为不沉湎於酒的缘故。 在周公看来,民乱国丧无非因酒,群聚而饮将为奸恶。 《酒浩》的目的就在於防范这类事情的发生。 《尚书·酒诰》规定了儒家酒文化观念的四条法则,也是评判酒德精神的四条标准: 1、饮惟祀。孔传曰: “惟天下教命 ,始令我民知作酒者,惟为祭祀。” 又曰 : 诸侯们“於所治众国饮酒,惟当因祭祀。” 祭祀是古代重典,是先民最初酿酒的主要目的之一,以“取其馨香,上达求诸阴之义。” 我国夏代用水奠祭,称为“玄酒”;殷商用醴祭祀,仅仅是粗有酒气的薄酒而已;西周才比较普遍的使用曲酿醇酒来祭祖敬神。 这在甲古文和先秦典籍中屡见不鲜。 2、无彝酒。 孔传曰: “惟祭祀而用此酒,不常饮。” 又曰: “谓下群吏教之,皆无常饮酒。” 无彝酒的精神是与农业社会中的节粮观念相联系的。 上古时代,粮食匮乏,酒更珍稀。珍稀之物是要用来敬祀神灵,孝养父母的,因而不能 常饮,更不可暴殄浪费。 《礼记·射义》云: “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 孔子亦曰: “身有疡则浴,首的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 则更作为珍稀药品,非病不饮。 3、执群饮。 孔传曰: “民群聚饮酒,不用上命,则汝收捕之。勿令失也。” 又曰: “尽执拘群饮酒者,以归於京师,我其择罪重者而杀之。” 惩民之化是孔子与儒家学派一贯的思想主张,酒德政教也就是治民之道。 《论语·为政》云: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儒家认为只有君王才能享遇特殊,“惟辟作威,惟辟作福,惟辟玉食。” 群饮不合於八政中的劝农业、宝用物,敬鬼神等准则,故必加以刑罚。 4、禁沉湎。 孔传曰: “勿使汝主民之吏湎於酒,言当正身以帅民。” 又曰: “汝若忽怠,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不忧,汝乃不洁汝政事,是汝同於见杀之罪。” 儒家酒德观念的特点虽是上宽而下严,等级分明,但治民者也要正身正人,禁沉湎就是对大小官员和邦国君主的酒德要求。 孔子有云: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其道理是一致的。 儒家酒德的观念提出,代表了一种进步的社会历史观。 春秋时代,从科技史和民俗学的角度而言,是一个酿酒与饮酒同趋大盛的进代。 人们不仅运用“自然发酵”酿酒,而发明了曲蘖酿酒,相当普遍的掌握了“固态发酵法”与“复式发酵法”酿酒。 《尚书·说命》记载殷王武丁与大臣的对话: “若作酒醴,而维曲蘖。” 曲是酒母,又叫酒曲;蘖是麦芽、谷芽之类的糖化发酵剂。 曲酿法和蘖酿法都是“固态发酵法”,但曲酿法克服了蘖酿法糖化高、酒化低的缺点,并使糖化酒化两种步骤同时进行,相互催化,提高了酿酒质量,缩短了酿酒过程,因而称为“复式发酵法”。 这是科技史上的一大进步,也可以说是四大发明之外,中国古代的一项伟大发明,比欧洲人领先了一千多年。 “鲁酒薄而邯郸围”的故事,不仅反映当时的酒已经深入到军国政治生活之中,更重要的是,它曲折的透露出春秋时代各国酿酒讲究质量,你追我赶的社会现实。 酿酒科技的进步,带来的即是统治阶级的酗酒成风,《左传》襄公三十年:“郑伯有嗜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 《晏子春秋·谏上》: “齐景公饮酒七日七夜,不纳弦章之谏。” 《新序》六: “赵襄子饮酒,五日五夜不废酒。” 谓侍者曰: “我诚邦士也夫,饮酒五日五夜矣,而殊不病。” 优莫曰:“君勉之,不及纣两日耳。纣七日七夜,今君五日。” 优莫还讽谏他说: “桀纣之亡也,遇汤武,今天下尽桀也,而君纣也,桀纣并世,焉能相亡?然亦殆矣!” 足见此风之盛。 按照古礼,夜饮为淫乐,君子曰: “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於淫,仁也。” 饮酒夜以继日,礼崩义废,证明新的道德生活方式还没有在社会生活中确立起来,无怪儒家忧心忡忡。 社会上层腐化如此,民间酤饮亦无禁忌。 这时“工商食官”的旧体制已经瓦解,私营工商业异常活跃,酤酿求售便是其中一个重要行当。 《诗·小雅·伐木》: “有酒湑我,无酒酤我。” 《韩非子·外储》: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 都是反映这方面情形的有力证明。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面对新的社会状况,孔子思想中不可能不有所反映与触动。 一方面,科技进步不可能逆转;另一方面,嗜酒之风需要节制,值得注意的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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