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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先饮尽;上古的人席地而坐,座位中央置长形矮几,席次有尊卑之分。 饮酒的人有坐在席次上不脱鞋的,也有赤脚上座的。 同座会饮的叫做“宴”,能够饮酒的人饮酒,不会饮酒的陪座叫做“醧”。 闭门饮酒久而不止叫做“湎”,“齐颜色,均众寡”叫做“沉”。 礼制上规定:君子可以宴,可以醧,不可以沉,不可以湎;在抵来说,饮酒仪礼约有四步:拜、祭、啐、卒爵。 就是先作出拜的动作,表示敬意;接着把酒倒出一点在地上,祭谢大地生养之德;然后尝尝酒味,啧啧赞美,令主人高兴;最后仰杯而尽,“卒爵”,就是干杯之意;主人敬客人酒叫“酬”,客人回敬主人叫“酢”。 敬酒时还要说上几句“健康长寿”的话,所以敬酒又叫“为寿”。 客人之间相互交错敬酒叫“旅酬”,依次向人敬酒又叫“行酒”。 敬酒时敬的人和被敬的人要“避席”起立。普通敬酒均以三杯为度。 《礼记·玉藻》云: “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好如灑也,二爵而言言斯,礼以三爵而油油以退。” 这是为了怕“酒过三巡”而演出失态之故;酒礼与酒德的关系,在深层结构上是形式与内容的逻辑统一。 酒礼为酒德所规定,酒德又以酒礼为传播载体。 因此不妨这样认为:无逾酒礼,便是酒德。 儒家酒礼、酒德观念的规定,体现了孔子“克已复礼”的仁学思想,其含义是极其深刻的。 《尚书·酒诰》在“执群饮”、“予其杀”之后讲到,“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於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 以什么为教? 《礼记》在阐释“乡饮酒”之义时说道: “主人拜迎宾於庠门之外,入,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所以致尊让也;洗扬觯, 所以致洁也;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所以致敬也。 尊让洁敬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 君子尊让则不争,洁敬则不慢。 不慢不争,则远於斗辩矣。 不斗辩则无暴乱之祸矣,斯君子所以免於人祸也。 故圣人制之以道。” 又说: “吾观於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其寓义之大,远远超过了酒与礼的字面做含意。 围绕酒礼和酒德,孔子也曾作过直接论述,子曰: “七日戒,三日斋,承一人焉以为尸。过之者趋走,以教敬也;醴酒在室,醍酒在堂,澄酒在下,示民不淫也;尸钦三,众宾饮一,示民有上下;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故堂上观乎室,堂下观乎上。” 孔子所最寄重的“丧祭”酒礼中,从上到下也贯穿着微言大义与教化精神。 孔子还说过: “沽酒市脯不食。” 《汉书》颜注: “沽酒在民,薄恶不诚,是以弗食。” 《论语》朱注: “恐不精洁,或伤人也。” 孔子是按酒德的精神提倡洁净。 孔子在《论语·乡党》中还说: “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朱注: “六十杖於乡。未出不敢先,既出不敢后。” 这里又是按酒德精神提倡尊老尚贤。 孔子与儒家的酒文化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大。 汉以后,统治者鑫以孔教为正统,士人对儒家经典十分追恋,十分迷信。 无论是研究各代政策制度的专著《文献通考》,还是汇粹百家之言的巨典《古今图书集成》,纪酒事均先就《尚书》和《周礼》说起,“讥酒”、“谨酒”、“禁酒”、“礼酒”的原则长时期内被人们奉为金科玉律,从而将儒家的酒德观念抬高到中国酒文化体系中的显赫地位。 自汉武帝天汉三年(前98年),“初榷酒酤”以来,一种新的酒政思想(榷酒、税酒)开始抬头,并向儒家的酒德思想提出挑战,禁酒和榷酒成为历代频繁争论的重大理论问题。 主张税酒、确酒的人大多基於国家财政观点,而主张禁酒政策的无一不是追随孔子之说。 从国家财政的实际出发,酒税、酒利难以割舍,因而酒税、榷酒政策历代均有保留,在实践中直接为治人者所用。 然而酒礼、酒德=酒禁的思想,借助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在意识形态和上层领域却有广泛流传,特别是当“年荒谷贵”,“民食匮乏”之际,更直接转化为政策禁令,屡屡获得实施,因而禁酒的记载,历代也史不绝书。 苏轼、邱浚和顾炎武便是后世提倡儒家酒德文化比较典型、比较著名的几位人物。 宋代苏轼是反对新法确利理财,推崇周公禁酒正德的。 他说: “自汉武帝以来至於今皆有酒禁,严刑重赏而私酿终不能绝。周公独何以能禁之?曰:周公无所利於酒也,以正民德而已。甲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何也?甲笞其子而责之学,乙笞其子而夺之食。此周公之所以能禁酒也。” 苏东坡的言论是很深刻的,他不惟反对确酒病民,夺人之食,进而宣扬“重德教轻功利”,维护“先圣”禁酒之训。 这一点,他的弟弟苏辙说得更明白: “故世之君子,能观《既醉》之诗,以和平其心,而又观夫《抑》与《酒旖》之篇,以自戒也,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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