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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马承源的实验)是可信的。 五、量与醉的相对性 古人强调“酒以成礼”。 何为“礼”? 一般而言,“君子之饮酒也,一爵而色温如也,二爵而言言斯,三爵而冲然以退。” 但这仅是通常的标准。 实际上因为饮酒牵涉的因素十分复杂,所以简单以“礼”一言以蔽之是不足的。 故又有“酒以合欢”。“礼”与“欢”相辅相成为最佳境界。 由于大多数饮者的酒德是即要“成礼”又要“合欢”,因而酒量难有定数,但酒量大小 也会因气氛和境遇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酒逢知己千杯少”道出了酒量随境而变的道理。 战国时齐人淳于髡不满齐威王的弊政,以酒喻政,也讲出一番“饮一斗亦醉”的哲理。 它称得上是一篇饮酒的“相对论”: “见酒大王之前,执法在旁,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若亲 有严客,侍酒予前,时赐余酒,奉觞上筹,数起饮,不过二斗,径醉矣:若朋友交游,久不想见,率然道故,私情相语,饮可五、六斗,径醉矣;若乃州间之令,男女难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坠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与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减,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乡泽,当此之时,髡心最欢,能饮一石。” 此段话将饮酒环境、气氛与酒量的关系讲得极为传神。 影响古人酒量的典型氛围诸如悲欢离合、高朋满座、倚翠偎红等。例如历代文人喜“酒”、 “色”并举,饮酒时总得有仕女粉头伴旁劝酒,吹歌弹唱、丝竹并奏。色助酒兴,酒壮色胆,饮者在这类场合免不了开怀尽兴,酒酣耳热,酒量一反常情而大增。“吴姬劝酒弗觉醉,花间行板能几何”、“美人二三酒数斗,杨柳矶边少淹留”、“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之类佳句,古诗词中举不胜举。后人评史,言及“纣踞妲己为长夜之饮”和“信陵君与客长夜之饮,每在妇女”时,称此“则是兼色欲而达旦之意”。古人在饮酒中发展出一整套既合“礼”又不失“杯中趣”、既能增进酒量又能“饮而不乱”的“饮道”。 明代袁宏道的《觞政》最有代表性。文中将不同境遇下的饮酒适度表达得淋漓尽致:“饮喜宜节,饮芬宜静,饮倦宜恢,饮礼法宜潇洒,饮乱宜绳约,饮新知宜闲雅真率,饮杂揉宜逡巡却退。” 其文强调“凡醉有所宜”,即“醉月宜楼,醉署宜舟,醉山宜幽,醉佳人宜微酡,醉文人宜妙令无苛酌,醉豪客宜挥觥发浩歌,醉知音宜吴儿清喉檀板。”如前言,此处之“醉”非真醉,而是指追求一种恰到好处的境界。《觞政》并列出“五合十乘”,认为它们均能影响人的酒兴和酒量。“五合”是:“凉月好风,快雨时雪;花开酿熟;偶尔欲饮;不饮成狂;初郁后畅,谈机诈利”。 “十乘”是:“日炙风燥;神情索莫;特地排当,饮户不称;宝主牵率,草草应付;如恐不竟,强颜好欢;草履板摺,谀言往复;刻期登临,浓险恶雨;饮声远缓,迫暮思归;客佳而有他期,妓欢而有别促,酒醇而易,炙美而冷。” 只要仔细加以品味揣摩,这套具体详尽的“宜”充分体现出古人对自然与人伦的入微体察和深刻认识。 对此,现代人对饮酒后古代文化生活中的意义叹为观止。 所言,饮酒在我国古代已逐渐形成一套复杂的文化形态,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远在现代之上,这使得古人的酒量既受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价值观和道德感的体现。 因此,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影响它的物定历史环境、社会价值观和文化心理状态,避免以“酒”论酒,以“醉”论醉,才可能从完整的文化意义上去了解古人善饮嗜醉之迷,才能对古人的酒量得出比较正确的判断。 当然进一步得到古人酒量的完备详实的知识,最后还需更多民俗史和考古学资料的证据,这将有待于学者们将来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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