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推理,于是人们把各类社会现象,包括饮食起居、生产劳动、人类繁衍、社会发展等等统统都纳入文化范畴之中。
这一倾向在我国改革开放国策实施以来的十余年中发展得尤为明显,以至于有人将“文化”讥之为“大箩筐”,成为什么现象都可以和文化联姻的、包罗万象的万花筒。
牵强附会、生搬硬套固然应该防止,然而文化既然已经成为整个人类精神与物质的结晶,把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具体过程现象与之联系在一起当亦无可厚非。事实上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诸如此类的文化现象的提法已经不仅出现在人们的口头上,也已经见诸报端书刊。
饮食文化、企业文化、商业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这类提法都已经得到了人们的承认,在这中间,酒文化以其特殊的地位和内涵日益引起关注和研究。
众所周知,酒乃是一种以粮食(大米、高梁、麦子)或水果(葡萄、苹果)为原料经发酵后酿制而成的饮料,饮后对人的大脑具有兴奋提神的作用,故在各种喜庆场合或是宴请亲友、欢迎宾客的用餐过程中少不了它的存在。
虽则饮酒过量会造成酒精中毒对人体有害,但人们普遍的共识是:适量的饮酒对人体益大于害。
因而,饮酒不同于吸烟,饮酒是一种情趣、快乐的宣泄,是一种令人愉快的行为,它与饮食、饮茶可以并列为人类在吃喝方面的三大类别。
由此推论,酒文化与食文化(饮食文化)、茶文化一样,是人类在维持机体生存过程中最重要的现象之一。
要对酒文化下一个精确的定义,似乎是困难的,但也不是完全无章可循,笔者在主编的《当代中国词库》(航空工业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一书中曾尝试着为酒文化的内容进行归纳,撰写了下面一段文字:
酒文化,一种以酿酒、饮酒、品酒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现象。它的产生与酒的产地的历史、风俗、地理环境以及酒的制作工艺的特点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同品种的酒就包含有不同的酒文化的内容,例如贵州茅台镇以茅台酒为核心的酒文化,山西杏花村以汾酒为核心的酒文化,浙江绍兴以绍兴黄酒为核心的酒文化,都各具有自己的特色,一种酒文化也可以看成是地域文化和乡土文化交叉的产物。我们现在说的酒文化,一般是指以中国名酒为代表的总体的表现形式,可以理解为各地具体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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