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鲁迅无意于将孔乙己的死归咎于故乡的酒,孔乙己即使在偷书被人打断了腿后仍以手代脚匍伏着来到咸亨酒店柜台前,“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可以丢弃一切甚至是知识分子最看重的脸面,但他丢弃不了酒,因为酒便是他的生命,没有了酒他的生命也便要完结了。
这就是鲁迅心目中故乡的酒的崇高地位。
在鲁迅笔下,《孔乙己》中的描写绝不是孤立的现象,在他的小说中对于酒的描写始终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他笔下的酒与故乡的山山水水村要桥桥一样的具有灵魂,是活的、有生命的、须臾离不开的精灵,每当鲁迅需要在作品中体现出故乡的环境风情、人物的内心世界或竭力渲染传统文化氛围时,被他信手捡来作衬托的便是家乡的酒。
请看下列片断描写:
“……原来鲁镇是僻静地方,还有些古风:不上一晚,大家便都关门睡觉。深更半夜没有睡的只有两家:一家是咸亨酒店,几个酒肉朋友围着柜台,吃喝得高兴;一家便是间壁的单四嫂子……”(《明天》)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的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因为有学问,所以又有些遗老的臭味。”(《风波》)
“……阿Q自然都答应了,可惜没有钱。幸而已经春天,棉被可以无用,便质了两千大钱,履行条约。赤膊磕头以后,居然还剩几文,他也不再赎毡帽,统统喝了酒了。”(《阿Q正传》)
“……我午餐本没有饱,又没有可以消遣的事情,便很自然地想到先前有一家很熟训的小酒楼,叫一石居的,算来离旅馆不远。我于是立即锁了房门,出街向那酒楼去。其实也无非想逃避客中的无聊,并不专以买醉。一石居是在的,狭小阴湿的店面和破旧的招牌都依旧;但从掌柜以至堂馆却已没有一个熟人,我在一石居中也完全成了生客。”(《在酒楼上》)
这类描写文字在鲁迅的小说中为数不少,他或以酒写人写事,或以人以事写酒,将酒以及与酒有关的人文景观(酒店、酒客、酒菜等)融入作品之中,呈现出人物与环境的广阔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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