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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的1月15日,虽然身在冬季,但是夏天的感觉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准备的时候已经到来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一早起来的我,感觉总是怪怪的,不是心情的好坏,而是情绪上的转变让我无法形容。
总于,今天的写作冲动终于都来了,来得很奇怪,仿佛想一下子完成一本长达几十万字的文化随笔,然后焦急地等待明天,恨不得马上印刷出版,文坛的新星,由此升起!突然间的这个时候,我在窃喜,偷笑自己的狂想,而且还笑的很开怀。
黑色的台灯透散着黄色的灯光,电脑屏幕射出我不太愿意接受的白光,面前放着一本刚在书店新买的书,而旁边就是一个弓型红酒杯,里面暗紫红的是香涩的干红,现在就是我的处境。
今天的感觉确实是怪,怪得让我有点无法接受自己,如果是平时的我,绝不会轻易的买一本书,更不可能特意买一个高脚杯来喝红酒。但是我却很享受现在的自己,一种又是难以形容自在,可能是酒精的化学作用,让我的神经处在一个麻痹的状态。
现在让我说说关于酒的故事;
接触红酒,我已经忘记了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虽然偶尔都会见到,但是我从来都没有萌生过主动尝试的念头,但也是今天,我破例了!可能是跟之前在电台主持过关于红酒知识有关吧,因为对红酒有了一丁儿的了解,了解到了如何去鉴别红酒和如何去品尝、享受,于是趁着今天的兴致,我特意的买了一瓶小红酒回来。不过价格还是让我觉得贵了一点,小小的一瓶都要买到16元,这是小资的享受啊!正是因为我要享受她,所以我还明白到好酒应该配上好杯(不过这个真的不能说是好酒),为了地道的品尝,再上了二楼精心的挑了个卖相特别的酒杯。就这样全付武装便准备好了,在回来的路上,我不时都在暗地里偷笑,笑自己傻傻的。
不知不觉,回到了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空间,便迫不及待地用心洗那酒杯,还生怕自己不小心摔破,所以颇为谨慎。但是对于我来讲,最大的阻碍莫过于开酒塞了,幸好我有一个开酒工具,然后就俨然老手一样开盖了。可是开的过程还是很费劲,几乎用尽了我的余力,不过在开到的一刹那,整个人简直就是兴奋死了,一阵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香味充斥着我的鼻孔,把木塞往鼻边一放,那种芳香真的叫人陶醉,叫人放松。虽然她只是很普通和低档的红酒,但已让我感受到红酒的魅力,这种感觉就是发现一位充满异国情调又极富内涵的睡美人,充分酒醒,是开红酒要马上做的事情,而醒酒的作用就是要酒与空气中的氧接触,通过化学反应来散发红酒的香气。
把酒缓慢地斟入酒杯,然后捏住脚跟晃动几下,这时红酒已算是醒过来,第一口,味蕾还没来得及感受就已经直入喉中,整个人可以感受到一股热气冲入食道,达到胃,然后随着肚子的热量传遍全身,正是因为这一口,我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多么值得回味的感觉!接着第二、三口就没有那种感觉,而且感到了少许的苦涩但却十分的迷人,我想我已经喜欢上喝红酒了!这时,我已经喝了一杯多,照一下镜子脸蛋泛红,感觉颇为性感。
现在让我来讲讲关于书的故事;
我面前的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歌手之一,刘若英的新书《我想跟你走》,其实我之前是完全没有买书的念头,但是到了书店,看到了这本我早已在报纸上看过述评的书,心情还是颤动了一阵子。那种感觉,就是很想拥有它,很想用心去阅读,因为我知道,阅读她等于在阅读着自己的过去,可能是对过去的在意吧,对着她我有说不出的话。里面有几句话,我是颇为的欣赏:
“因为有风有雨,所以,幸福更值得珍惜。人总是会活出一个方法,等待幸福。”
“我想,是时候了。忘记;我想,是时候了,不用再提起。”
“在一起的时候,需要两个人做决定;分手的时候,只需要一个人……”
“什么都没有发生,同时也什么都无足轻重;然后你发现,原来生命就是如此。” &n[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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