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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沿用“药王泉”商标的拉萨啤酒,近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使用商品(32类)“拉萨啤酒”注册。至此,拉啤成为我国第三例以地名注册的啤酒品牌。 除哈尔滨、青岛啤酒以地名注册外,其余啤酒品牌均未使用地名注册,这是因为《商标法》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地名名称不能作为商标名称。 “拉萨”作为自治区首府城市的名称,毫无疑问作为商标是不能注册的。基于此,始建于1988年的西藏拉萨啤酒厂,不得不将拉萨啤酒的商标注册为“药王泉”。经过这些年来的发展,拉萨啤酒的名气大振,品牌知名度已深入人心,尤其是拉萨啤酒在深圳公发上市后,“拉萨啤酒”的公众认可度迅速提升,这无疑是企业潜在的无形资产。于是,银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提出申请,将“拉萨啤酒”作为商标注册,并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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