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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竞争就是要淘汰落后——河南啤酒《价格决议》夭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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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抵制恶性价格竞争,今年1月18日,河南啤酒专业委员会的22家会员单位共同制定的第一个行业自律价格:《价格决议》正式生效。但仅仅只维持了一个月,“价格联盟”的权威及作用就遭到其会员单位南街村啤酒强烈的质疑和挑战,并上演了一场围攻、漫骂、扣留监督检查人员的闹剧。 又是价格惹的祸,这让人禁不住想起残喘舔伤的彩电业,难道啤酒业将步其后尘,不幸成为了“下一个”? ☆☆☆☆ 其实,放在“入世”后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进程、啤酒业整合必然提速的大背景下,不难发现,这只是中国啤酒产业“强身壮体”、由“大乱”到“大治”的一堂必修课。
☆尴尬的“价格联盟”
☆☆☆☆ 连续5年的价格大战,把河南啤酒行业拖入了无以生存的地步。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2001年1-10月份河南省啤酒总产量为109.6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23亿元,但亏损面竟达到100%,第一次出现了全行业亏损。 ☆☆☆ 正如金星啤酒董事长张铁山所说,只有自觉抵制恶性价格竞争,规范市场秩序,才是扭转目前豫啤被动局面的惟一出路。 ☆☆☆ 由此可见,《价格决议》的出台应该是一件顺应“民”意、拍手称快的大好事。谁知反而弄巧成拙,在春寒料峭、啤酒市场远未启动之时,就遭遇如此的尴尬和戏弄。 ☆☆☆ 南街村集团总经理耿富杰已明确表示退出这个价格联盟。 ☆☆☆ 偶然的背后存在着必然。我们不妨深究一下,南街村啤酒出尔反尔的动力源泉。 ☆☆☆ 啤酒业是我国对内、对外开放较早的行业之一,为了维持自由、公正的市场竞争,产品价格不能由政府控制,也不应该搞“价格联盟”定价,只能由市场供求来决定。 ☆☆☆ 《价格决议》出台的本意在于挽救河南啤酒产业,挽回国家税收损失。但搞行业“价格联盟”明显违反了价值规律,违背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也与WTO的准则不符。 ☆☆☆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不是保护经济,企业不能依赖最低限价这根救命稻草来生存。”“只有完善营销网络,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才是救活企业的惟一出路。”原来,耿富杰有自己的“另类”见解。 ☆☆☆ 如此看来,《价格决议》在其诞生之日,就已注定在劫难逃了。
☆关键是“退出机制”
☆☆☆ 啤酒市场局部爆发的价格摩擦,与家电企业间的殊死搏杀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从彩电、微波炉到今天的啤酒等,价格战这一“杀手锏”好似瘟疫,正在我国诸多行业间漫延已是不争的事实,有可能把今天急速增长的行业市场都拖入低水平恶性竞争之中。 ☆☆☆ 按道理,市场竞争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利用价值规律的天然调节,维护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与稳定,让价格最大限度地体现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在体制上仍然存在的问题,造成了今天价格战愈演愈烈——“弱者”不死,“强者”不赢的恶性竞争怪圈。其一是因为部分企业是国有性质,如发生亏损,仍由政府来兜底,所以当企业负盈不负亏时,经营者就会把抢占市场看得比资本增值更重要,就会不顾亏损打价格战。 ☆☆☆ 其二就是地方保护愈演愈烈。由于恶性竞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各企业利润均大幅下滑,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利益及企业,变相设置各种市场准入门槛。这一点在河南、湖北、安徽等啤酒市场上都有突出表现。 至此,不难发现,产业治理似乎步入了两难境地:价格战继续打下去,最终会一损俱损;如人为终止价格战,又破坏了市场机制。 ☆☆☆ “走出两难困境的办法就是通过体制改革营造退出机制。”杨瑞龙教授已明确指出。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明确产权关系,使经营者在打价格战时能对资本增值负责;打破地方割据,地方政府不再充当企业的后台老板,让资源在地方之间自由流通。这也是我国诸多产业应对经济全球化、整合产业资源、提高行业竞争能力的必由之路。 ☆☆☆ 据有关统计,2001年全国啤酒销量约为2200万吨,但生产能力却高达3000多万吨。 ☆☆☆ 可见,让竞争中败下阵来的企业合理退出,以压缩产能、回归供求平衡是产业整合中的必然要求。如继续地方割据或人为干预市场竞争,只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造成社会资源的更大浪费。
整合是惟一出路
☆☆☆ 不可否认,在我国啤酒产业中,一些“旧的力量”还继续存在,还隐藏着各种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因素。由河南啤酒市场现状,联想到去年在安徽、湖北、四川等啤酒市场上频发的“暴力冲突”,正印证了上述论断。 ☆☆☆ 但我们更应该看得到是,“新的力量”已经发展壮大,全新的产业秩序和格局渐渐浮出水面,中国啤酒产业正在逐步走出“计划经济的各种残余力量与市场经济的新生力量之间混沌搏奕[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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