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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对中国啤酒“甲醛问题”的通报(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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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也提到可用作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所谓“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是指使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辅助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的应规定食品中的残留量,其本身也应为食品级商品。
3、啤酒中的“甲醛”残留水平低,饮用是安全的
在啤酒酿造过程中使用“甲醛”作加工助剂并非是中国啤酒企业的独家创造,是国外啤酒界为了提高啤酒的非生物稳定性而发明的一种啤酒生产工艺。因“甲醛”使用方便,修筑保质期的效果明显,至今国外的一些啤酒生产教科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中,依然将“甲醛”列为啤酒的生产助剂;推荐“甲醛”使用量一般为麦芽使用量的150~300ppm。在啤酒的生产过程中,大部分“甲醛”在糖化醪中和花色苷等物质聚合,少量残留在发酵过程参与酵母代谢,同时酵母代谢本身也会产生微量“甲醛”。在大量样品检测中,发现成品啤酒的“甲醛”残留量几乎和糖化时是否使用“甲醛”没有关联。
目前,我国的大型啤酒企业都已应用PVPP、单宁和硅胶等加工助剂替代“甲醛”提高啤酒非生物稳定性的生产工艺。我们鼓励所有的啤酒生产企业,加强相关技术研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控制“甲醛”使用量,进而逐步不用或少用“甲醛”助剂。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近年来检测的国产品牌啤酒,其“甲醛”平均含量均在0.3mg/L左右,各品牌之间的差距不大,且残留量远低于近期有些媒体报道的1.2mg/L。我国一些啤酒企业对国内外啤酒产品的分析也表明,其“甲醛”含量无明显差别。目前,已有部分啤酒企业把“甲醛”残留量检测指标纳入了日常质量监控的内容。而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可的包装饮用水“甲醛”含量的上限是0.9mg/L,远高于我国啤酒产品的实际检测值。由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放心饮用国产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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