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p;☆sp;☆sp; 地处长江三角洲的江苏如皋市的千年古镇———白蒲镇,是全国著名的长寿之乡,这里不仅有被乾隆皇帝亲手御批的“天下一绝”的“三香斋”白蒲茶干,还有风味独特、价廉物美、久负盛名的白蒲黄酒。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有数百年历史的白蒲镇黄酒酿造业蓬勃发展起来,白蒲镇黄酒酿造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一下子冒出数十家。在大大小小的酒厂中,有两家黄酒生产规模较大,一个是生产历史已逾40载,至今仍戴着国字帽的如皋白蒲黄酒厂;另一个是于前年9月成立,去年5月才开始生产驰龙牌塑料软包装黄酒的如皋白蒲巨龙酒厂。“驰龙”自批量投放市场后,销势一直不错,市场份额呈节节上升之势。 私挂“正宗”引发诉讼 然而,正当“驰龙”在市场初露尖角之时,怎么也没料到,竟然被传统黄酒生产大户如皋白蒲黄酒厂一纸诉状推上被告席,状告如皋白蒲巨龙酒厂私挂“正宗”白蒲黄酒招牌,产品外包装设计损害了如皋白蒲黄酒厂的利益,请求法院为“白蒲黄酒”正名,追究巨龙酒厂的侵权责任。 从“驰龙”产品包装上看,无论包装袋外观、大小、颜色,还是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的排列位置,均与如皋白蒲黄酒厂水明楼牌白蒲黄酒包装如出一辙,就连背面文字的大小、内容、色彩也与“水明楼”产品的包装设计别无二致,只是具体厂名、厂址、产品的执行标准及商标不同而已。更让如皋白蒲黄酒厂感到气愤的是,成立仅仅一年有余的“驰龙”竟然在包装袋正中央打上“白蒲正宗黄酒”字样。 如皋白蒲黄酒厂酿造黄酒历史悠久,时间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长期从事黄酒系列产品开发、制造和销售的如皋白蒲油米厂被国营如皋酒厂接管。1995年,为理顺产权关系,国有如皋酒厂将黄酒加工厂单独注册成立了现在的如皋白蒲黄酒厂,并继续从事黄酒生产。为了建立自己的品牌和市场信誉,早在1981年,黄酒加工厂就以国有如皋酒厂的名义申请注册了白蒲黄酒厂家中第一个文字加图案的“水明楼”商标。由于注重产品质量,“水明楼”系列黄酒先后获得轻工业部优质产品、国际食品及加工技术博览会金奖等一系列荣誉。为打响品牌,提升品牌形象,从1995年起,如皋白蒲黄酒厂不仅在黄酒的品质提升和品牌形象塑造上投入大笔资金,改进和完善产品包装,而且针对当地消费者的饮酒习惯,生产出方便食用的塑料软包装,包装袋正面上方中央印有绿色“水明楼”注册商标,在红色的“白蒲黄酒”字样的两侧印有醒目的“特制”字样。包装袋的背面则印有产品的功效介绍、标准代号及所含成份等内容。 如皋白蒲黄酒厂认为被告如皋白蒲巨龙酒厂未经许可,擅自仿冒水明楼牌白蒲黄酒外包装设计,并以“白蒲正宗黄酒”名义在市场销售,造成了消费者误解,使“水明楼”蒙受名誉和利益上的损失,其行为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此,如皋白蒲黄酒厂要求被告如皋白蒲巨龙酒厂立即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停止仿冒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针对如皋白蒲黄酒厂的诉讼请求,“驰龙”据理力争,予以反驳,认为白蒲黄酒是指生产于白蒲地区的黄酒,并非仅指原告生产的黄酒,而且认为自己的商号、商标、字体、名称亦与如皋白蒲黄酒厂存在明显的区别,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认误购,而印有“正宗”二字完全是为了表明自己生产的黄酒质量合格,让消费者放心选购,况且这批包装已停止使用,不存在如皋白蒲黄酒厂的侵权之说。 到底“驰龙”算不算侵权,“水明楼”是否享受知名商标的扩大保护,“白蒲黄酒”是否为如皋白蒲黄酒厂专有,一时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法院判决尘埃落定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如皋白蒲黄酒厂生产的水明楼牌白蒲黄酒是南通地区消费者所普遍熟悉和认同的知名商品,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悠久的黄酒生产历史,水明楼牌白蒲黄酒实质上代表了白蒲地区黄酒的品质和水准。而生产驰龙牌白蒲黄酒的如皋白蒲巨龙酒厂,生产黄酒的历史仅一年有余,生产时间短,且其使用的包装袋存在严重仿冒水明楼牌白蒲黄酒包装袋的嫌疑,极易造成消费者视觉上的混淆和误认,侵害了如皋白蒲黄酒厂的包装设计知识产权。同时,如皋白蒲巨龙酒厂还擅自在包装袋印上“正宗”字样,属虚假宣传,构成了对如皋白蒲黄酒厂直接的利益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如皋白蒲巨龙酒厂不得使用与“水明楼”相似,标有“正宗”字样的外包装及包装纸箱,销毁现存的印有“正宗”字样的所有黄酒外包装及包装纸箱,并赔偿原告如皋白蒲黄酒厂经济损失5000元。至此,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尘埃落定。 正宗之争耐人寻味 “白蒲黄酒”正宗之争虽告一段落,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意味深长,耐人寻味。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类似“白蒲黄酒”[1] [2] 下一页
|
|
网友评论:白蒲黄酒到底谁正宗?(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