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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质量万里行》宁夏记者站根据多方调查了解的情况,将内蒙古河套老窖 宁夏以低于生产经营成本价格倾销内蒙古河套老窖白酒的作法通过一些媒体予以披露。此举一出,使得本就不敢正面对视消费者的内蒙古河套老窖经营者们胆颤心惊。为了欲盖弥彰,凭借资金和资本优势,强力加大各类“攻关”,使出了恶人先告状的方法,向中央、地方等有关部门大肆诋毁揭露经销内幕的记者,同时为了掩饰其不法经营的错误,并向自己企业所在地的内蒙古巴盟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极力试图以打官司的表象来迷惑社会监督群体和广大的白酒消费者。 ☆☆☆ 2003年12月5日《宁夏白酒市场“怪象”观》一文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和《塞上质量行》等报纸刊出,该文以“业内人士惊曝内幕,内蒙古河套老窖涉嫌违法”的形式,通过计算内蒙古河套老窖白酒在市场经销中实际给一些酒店、餐厅、饭馆“开瓶费”,酒包装盒中夹带打火机,为了抢占市场,大量支出广告费所分摊到每瓶酒中的成本,以及该品牌产品外包装盒、内包装盒、酒瓶、防倒(反倒)瓶盖及国家税收等生产成本价格,在不计算真正的酒水价格以及生产过程中必须支出的生产员工工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资金的提取、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工资支出、流动资金货款利息支出、促销奖品费用支出等,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一瓶白酒的销售价格,此帐一算,河套老窖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关于《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行为,以及力图通过低于成本价格进行倾销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做法被公之于众,还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消费的做法,使得内蒙古河套老窖恼羞成怒,不是积极的采取措施修正经销中的问题,而是试图通过强力攻关并不惜无端的将此类揭露经营内幕的文件上纲上线到破坏了内蒙古和宁夏两个地区民族友好感情的高度,以图混淆视听,恐吓威吓记者。对此,《中国质量万里行》将进一步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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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记者惊曝白酒内幕 河套老窖恼羞成怒(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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