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酒产量420万吨计算应增收50多亿元),限制小企业发展,增强大企业竞争力。但是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从2002年年中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的数据(实际增收5.6亿元)显示,税收政策与出发点相违背,新税制实施后不但增收没有达到预期结果,而且不但没有限制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反而起死回生,数量反将为升;阻碍了一批大企业生存,使宁城老窖、酒鬼酒股份公司、宝丰、宋河等一批国家名优企业纷纷被野外资本收购、控股。
在国家税收政策失利后,在今年6-9月进行了三个月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税务机关执法环境混乱,存在严重的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的现象;白酒行业管理松散,白酒企业的情况登记,白酒企业的生产标准处于放任自流状况;白酒偷税漏税手段繁多。国家税务总局准备在摸清白酒行业在生产经营体制、财政体制、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税收执法、逃税、欠税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积极预防和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对此在8月26日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白酒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以求对税政作以补充。
在2002年税政依然是行业发展的人们话题,这个话题在2003年仍将继续。到时国家将会出台更加具体的税收政策,以此来规范酒业发展。
☆
失去作用的生产许可证
2002年中国白酒界中的一件大事,因为执行条件较低,其重要性没有充分发挥,因而没有引起业内的高度关注那就是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及发放。
2002年2月,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卫生部、税务总局、质监总局联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实行酒类产销许可证管理的意见”,2002年6月,这项命名(2002)72号文件的清理、整顿工作在全国白酒行业全面展开。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对白酒行业进行规模限制,准备在在全国只保留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