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内容地图  美食地图  软件地图 登录Cy110.com
网站首页餐饮资讯饮品酒水餐饮图片软件下载餐饮商城供求信息企业招聘餐饮论坛餐饮博客

相关文章
投资?——葡萄酒依然在…
法国人发明海中储存葡萄…
生蚝与白葡萄酒的爱恋
用葡萄酒佐餐的两种见解
喝葡萄酒 自己做主
用优雅手法开葡萄酒
激情过后的葡萄酒
葡萄酒与生命
黑品乐 最娇贵优雅的葡萄…
一瓶葡萄酒
最新推荐最新热门
赞助商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餐饮运营网 >> 饮品酒水 >> 中国酒水 >> 酒水资讯 >> 文章正文
高级搜索
警惕葡萄酒个性化的陷阱
性化管理规定,尤其是审批、制作方面的规定要严格执行,否则很可能陷入制造假酒(或违法酒)的陷阱中,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处罚。在实际操作中,厂家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形式的假酒:
☆☆☆ 1、经销商擅自将中高档葡萄酒的酒标贴到低档酒上,以次充好的假酒。(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 2、厂家擅自更改注册商标而造成的假酒
☆☆☆ A厂家开展的葡萄酒个性化服务中,根据消费者和终端的要求,可以将葡萄酒正标上印刷消费者的结婚照片或集团客户的各种形象照片等,但由于酒标的尺寸限制,经过个性化设计后的酒标上只有注册商标组合要素的部分要素,有的则将部分要素的尺寸缩小或将字体改变。
☆☆☆ 有时,作为商标组成要素的颜色因印刷失误发生改变;另外,A厂家为了防止某款酒的区域间串货,将组成注册商标的某要素颜色改变。这种被更改了商标组成要素的葡萄酒,根据商标法规定则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 另外,个别经销商由于葡萄酒的价格透光、其它区域的串货或商超低价销售,无法继续操作,便利用A厂家前期个性化管理规定的漏洞,以个性化的名义,向厂家申请新的联合品牌(** + 品牌)的葡萄酒,并要求在商标上标明为“**市场专供”。这种新品牌的名称并未注册,本质上是仿冒原有品牌的仿冒酒。等厂家后来发现不妥时,该经销商已将仿冒酒在市场上全面铺货一年之久,难以退出,强行退出则该市场便无法运作,只好特许该经销商继续销售。由于这种新品牌未注册,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形成销售规模,极易遭受其他竞争对手的商标抢注。
☆☆☆ 由于存在种种问题,厂家对于葡萄酒个性化的态度是:如食鸡肋,食之无味,弃之不能。
☆☆☆ 从消费者的角度讲,葡萄酒个性化的独特酒标设计除了能给消费者美的视觉享受外,其酒体本身并没有什么改变,还是原来的口味,作为一种酒饮品,消费者并没有得到更美的个性化味觉享受,从这个角度讲,葡萄酒个性化的道路可能还需要厂家进行新的探索。

上一页  [1] [2] 

文章录入:cy110    责任编辑:cy110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警惕葡萄酒个性化的陷阱(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