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据媒体报道,7月27日开幕的第五届中国重庆国际啤酒节,演变成了一场“泼酒节”。上万名“热情疯狂”的市民,相互泼洒啤酒,4个小时之内泼了35吨啤酒,此举“令主办方心痛不已”。此后于8月6日开幕的哈尔滨啤酒节,意欲推出“啤酒喷泉”计划,但在试验阶段,就遭到了市民的质疑和媒体连篇累牍的批评,最终,在哈尔滨啤酒节上的喷泉,喷出来的是水而不是酒,但记者发现当天喷泉的“注水口处还飘着白色泡沫”。
☆☆☆ “一滴水折射出太阳的光辉”,那么,一滴酒,是不是折射出一个应当引起关注的社会问题?
☆☆☆ 啤酒节上的“商业裸奔”
☆☆☆ 陈阳
☆☆☆ 第四届哈尔滨啤酒节开幕前夕,有当地啤酒生产企业开始向哈尔滨中心休闲广场注入大量啤酒,据称其目的是打造全国第一个“啤酒喷泉”,此举招致了众多市民的质疑和批评。如今,主办方闻过则改,是值得称道的。但从事件发生到结束的过程,却给人许多感触。
☆☆☆ 旁观者的质疑声浪原在意料之中。不过,冷静下来看,人们的质疑和批评多集中于商业道德层面,或者说,是商家经营理念与民众商业道德认同底线的冲突。商家可以并不违规的市场行为来进行自辩,而批评者的换位量化思考则让人身心震撼:因打造喷泉而耗费的90吨啤酒,其背后的物耗值是1.8万公斤大麦和大米,1800吨水;而如果将其转化到经济实用的生活消费层面,创造的直接社会价值将有益得多。
☆☆☆ 这样的形式、利益效果对比,让人有触目惊心之叹。可它的实质内涵却并非如此简单。其一,市场行为本身有其非理性的一面,更不可能完全参照社会效益价值论来进行道德评判;其二,有一个重要的运行环节批评者没有注意到,即如果企业将打造啤酒喷泉的投入用来进行“主流化”的市场宣传,比如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或直接在城市景观建筑物上实施广告操作,其很可能就会被视作正常、合理了。如此看来,啤酒喷泉的非议可能恰来自于它形式的拙劣与出位了。形象一点形容,它就像文化表演领域里名目各异的行为艺术,以自我为中心,任意图解和诠释行为理念,而全然不顾及公序良俗和民众的心理承受度。除了对其进行道德层面的评议,人们往往别无他策。因为人体行为艺术也好,商业行为艺术也罢,打的都是法律擦边球,与其行为对应的相关法规尚存在很多技术细节真空,人们很难从中找到约束性规则。
☆☆☆ 当然,以啤酒喷泉为代表的“商业裸奔”秀,还存在着另一种操作原始性,即对市场责任的规避—————它将广告营销打扮成了“公益”化属性。另外,由于此种广告操作方式是企业与城市公益设施管理者之间的直接对话,与其他通过媒介渠道展开的广告传播方式相比,交易双方很可能避开了对市场义务的责任承担,如广告经营活动中的纳税义务等。
☆☆☆ 由此引发的思考是,在剑走偏锋的市场行为层出不穷的今天,在哗众取宠、形式浮夸、内容浮躁的营销噱头颇有泛滥之势的今天,对“商业裸奔”行为的评判不能仅止于道德和舆论监督层面了,有必要对相关的法规行规空白进行针对性的填充与明细化。 摘自《江南时报》
☆☆☆ 消费到浪费的扭曲
☆☆☆ 郭松民
☆☆☆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声音逐渐高涨之时,“泼酒节”和“啤酒喷泉”的消息显得很刺眼。不过在我看来,如果就事论事地说,啤酒节就是要狂欢的,狂欢之时放浪形骸一点也没什么。何况平时生活得都很压抑,这次在现场气氛的交互感染下,泼了或喷了几十吨啤酒,换得一个“爽”字,倒也不必过于上纲上线。
☆☆☆ 当然,对狂欢的市民虽然不必厚责,但对出现这种现象的大的社会心理背景我们却不能放过。这个社会心理背景就是:只要我付了钱并且不违法,那么我在消费时无论怎样挥霍浪费都是合理的,别人无权过问。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社会心理背景下,啤酒节变“泼酒节”和“喷泉”才是可能的。我们很难想像这种现象会出现在改革开放前,这不仅是因为那时物质还不够丰裕,而且也是因为那时的社会基本价值规范是“崇俭”的,即消费主张节约、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
☆☆☆ 在我看来,社会心理之所以不知不觉中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关键在于近年来消费主义的价值观在我们的社会逐渐占据了主流。按照这种价值观,一个人是不是值得尊重,是不是有品位,主要取决于他的消费水平。一个人的消费水平越高,消费能力越强,就越是能够证明他的成功。在中国,应该说是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首先接受了这种价值观,然后又逐渐辐射、传染到其他社会阶层的,最后演变为一种国民的集体无意识。
☆☆☆ 我这里想说的是:消费主义的价值观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和地球资源的有限性是绝对矛盾的。在中国,由于人均资源的极度紧张,这个[1] [2] 下一页
|
|
网友评论:一滴酒折射出什么(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