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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傍”之谜局!
☆☆ 2007年2月3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地处河南民权和山东烟台的7家葡萄酒企业存在生产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葡萄酒产品,进而又一次引起了媒体和公众对于中国葡萄酒行业中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质疑和声讨。中国葡萄酒行业的急速发展,诸如像“傍名牌”的现象也不会在短期之内消失,而这也为全行业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傍名牌的尴尬地位
☆☆☆ 傍名牌就像傍大款,让有钱人的光环和利益也分到自己身上一份。一些企业就像紧盯有钱人的女人,利用法律不够完善、不同国家注册方法不同、监管存在漏洞等因素,通过“搭便车”或者“擦边球”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混淆本公司与知名公司的名称或者品牌名,试图使消费者在作出购买决策时产生误解,已达到扩大销路而获取利润的目的。我们通常见到的现象如:给知名文字商标加上“前缀”或者“后缀”,对知名图形商标进行套用或者稍将改变,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将他人知名商标在香港或者境外注册然后在国内生产和销售,采用与知名商标相似的包装等。“傍名牌”可以肯定的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它侵害了知名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许多的知名企业一方面享受着品牌或者商标不断增值以及市场影响力愈来愈大的回报,另一方面也饱受“傍名牌”之痛楚。
葡萄酒行业是“傍名牌”的重灾区
☆☆☆ 中国葡萄酒行业从上世纪90年代的初期,从“白兰地热”、“干白热”、“干红热”发展到今天,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葡萄酒行业连年快速发展,呈现出非常好的势头。据估计,中国葡萄酒行业将继续保持15%左右的年增长幅度。伴随着行业的急速发展,各种“傍名牌”现象也层出不穷,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1.傍“名牌产区”
☆☆☆ 中国属于葡萄酒新世界,由于中国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日益紧密,目前中国市场的瓶装酒几乎囊括了来自世界各个主要葡萄酒生产国的产品,但是由于国家标准、市场监管以及消费环境的不成熟,也为不少企业“浑水摸鱼”创造了条件。为数不少缺乏必要生产条件的企业从国外进口散酒,国内贴牌灌装,然后打着进口酒的旗号来销售,“傍上”了国际著名产区,美其名曰“法国酒”、“美国酒”、“意大利酒”等;另外一些企业利用自己身处国内知名产区(例如烟台产区、昌黎产区、天津产区等)的身份,生产出所谓的“优良产区酒”,来刺激消费。
2.傍“名牌商标”
☆☆ 中国葡萄酒市场目前已经拥有了五枚“中国驰名商标”,他们分别是张裕、王朝、通化、长城和威龙。再加上其它国家各级授予企业的名牌称号,为数众多。
☆☆☆ 在所有的名牌“被傍”案件中,以中国葡萄酒市场上第一集团的三大品牌张裕、长城和王朝最为普遍。长城葡萄酒品牌被仿制得淋漓尽致,长城葡萄酒品牌持有者为世界500强之一的中粮集团,真正的长城葡萄酒均来自沙城、华夏和烟台三个产区。但是,市场却存在着各种“长城”:“金色长城”、“绿色长城”、“长城家园”、“新长城”等等,对于商标持有人来说简直是一场恶梦。
☆☆☆ 更有甚者,一家企业会同时 “傍上”所有的名牌商标。南京一家名字叫做华夏葡萄酒有限公司的企业生产了类似我国三大红酒品牌的红酒,称为“香港张裕”、“香港长城”和“香港王朝”。这些企业通过傍“名牌商标”,利用有些消费者对于名牌商标在识别或者认知上的“空隙”,自己获得不当利润的同时,却侵犯了名牌商标持有人和消费者的权益。
3.傍“名牌概念”
☆☆☆☆鉴于消费环境的不成熟,葡萄酒企业经常用“概念营销”的手法来培育和引导市场,从概念演变来看就分别有年份酒、庄园酒、酒庄酒、老树葡萄、树龄、橡木桶干红、陈酿、窖藏、窖酿、单品种酒、产区酒和小产区酒等等。“概念营销”在成功启动市场的同时,也为其他企业傍“名牌概念”提供了土壤。市场上“假年份”、“假产区”、“假陈酿”和“假酒庄”等“假概念”的盛行,更为“名牌概念”的消费信任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三、终结“傍名牌” 现象
☆☆☆ 面对中国葡萄酒行业如此严重的“傍名牌”行为,都对塑造健康的竞争环境、加强名牌企业保护意识以及葡萄酒企业树立诚信的经营理念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中国葡萄酒行业长期的健康发展也需要诸多因素的理性组合,从外向内为企业提供一个完善的、健康的、长久的发展环境。
1. 政府相关部门要做的事情
☆☆☆ 对“傍名牌”行为,目前可供应用的法律法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和《企业名称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等,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和《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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