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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至23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建议检查组,对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王晓丽代表提出的 “取消征收1%酒类专卖利润”,吉林省商务厅答复“是否取消10月见分晓”。
☆☆☆☆☆ 酒类专卖利润吉林省每年仅征到1/10
☆☆☆ 吉林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张贵祥处长解释了征收酒类专卖利润原因:对酒类征收1%专卖利润,是2003年3月份吉林省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 ☆☆☆ 酒类专卖利润征收对象主要是酒类批发商和酒类生产商。其所以作出这个决定,首先是因为酒类是高税高利行业,其次是当时许多省(市、区)已经开始征收,还有就是通过征收酒类专卖利润来解决酒类专卖管理成本不足。 ☆☆☆ 但张贵祥处长也坦言,实际做起来非常困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吉林省每年征收的酒类专卖利润仅100多万元,而按1%的标准征收,至少应该是1000多万元。 ☆☆☆☆☆☆☆ 生产厂家:定价考虑专卖利润因素 ☆☆☆ 酒类管理部门征收的专卖利润,酒类生产厂家是如何看待的?省外多家白酒生产企业驻长春经销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征收酒类专卖利润的多少,直接涉及到厂家生产、销售白酒的利润,因此酒类厂家在定价时自然要考虑酒类专卖利润这个因素,说白了也就是直接影响酒类产品零售终端的市场价格。 ☆☆☆ 某国内知名白酒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酒类厂家目前也非常关注国家正在拟订的酒类专卖管理法规的风吹草动。 ☆☆☆ 而据相关渠道传出来的消息称,一旦这部法规在10月份出台,对酒类征收的利润将高于1%,那样对生产企业来说,就标志着成本的增加,同时由于是国家法规,各个地方执行起来也一定会比目前作为地方性法规要严格得多,因此作为厂家付出成本的增加也就一定程度上会引起销售价格的提高。而不少企业目前之所以把酒类的价格微涨,也不排除是为了防止在10月份时酒类专卖管理法规出台,由于多征收酒类专卖利润而引起市场价格震荡。 ☆☆☆☆☆☆☆ 吉林省征收政策将随国家动 ☆☆☆ 关于酒类专卖利润是否能够取消,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正在拟订酒类专卖管理法规,并且有望在今年10月份出台。 ☆☆☆ 如果该法规在10月份能出台,里面肯定有涉及到酒类专卖利润这方面的条款,吉林省将根据该法规的规定进行征收,这是为了和国家酒类政策法规接轨,到时能否继续征收1%,目前还说不准。但如果这部法规在10月份没有出台,吉林省将彻底取消征收酒类专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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