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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春节,白酒销量日增。近日,记者在新疆市场发现,小酒厂傍品牌,在酒名上大打擦边球的现象愈演愈烈。比如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在消费时,明明要的是伊力特酒,可拿来的却是五花八门的什么“伊犁陈酒”、“伊香特”、“醉伊犁”、“伊黎英雄”、“伊梨酒”等,消费者被这众多名称相似的酒名搞的晕头转向。 小酒厂“搭便车”,酒名大打擦边球 出生在伊犁河谷的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成长迅速,依靠天山冰川水、绿色五谷粮这一天造地设的酿酒环境,加之自身艰苦努力,迅速发展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强企业之一,成为新疆最大的白酒生产企业,其生产的“伊力特”随着独具西域特色的“牛仔”剽悍形象享誉全国,“伊力特曲,英雄本色”的广告妇孺皆知,“伊力”品牌也跻身中国十大驰名商标之列。 然而,随着“伊力特”的名声大噪,近年来伊犁河谷酒厂大有“遍地开花”之势,越办越多,伊力特不仅要与国内各大知名酒厂竞争,为稳定市场份额绞尽脑汁,同时还得应对本地的各色小酒厂的夹击,更糟糕的是:企业苦心打造的中国驰名商标“伊力”频频受侵,一些白酒企业以傍名牌、打擦边球的方式,变相克隆伊力特的产品,令消费者难辨真伪,伊犁酒业陷入乱军纷争之中。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勇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伊力特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近几年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先后开发生产了“伊力王酒”、“伊力老陈酒”、“伊力金窖液”、“伊力黑骏马”、“伊力老酒”、“伊力情”、“英雄本色”等产品,市场反映良好。然而,伊犁河谷的一些白酒企业以“伊犁”、“伊黎”等谐音为名,大量生产同类产品。一时间,“伊力”、“伊犁”难辨,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徐勇辉列举了一些白酒企业的侵权产品:由伊犁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犁陈酒”、“伊犁老窖”、“伊犁马”、“伊犁八年老窖”、“伊犁金窖王”、“伊犁天骄”、“伊力王朝”;伊犁特克斯双喜酒厂生产的“伊里喜酒”、“伊犁情酒”、“伊犁老陈酒”;肖尔布拉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伊乡特”、“伊方陈”、“伊方特酿”、“伊方老窖”;伊犁伊圣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醉伊犁”;伊犁风沙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伊犁六年陈”、“伊犁老酒”;伊犁双喜酒厂生产的“伊犁老陈酒”;伊犁伊河酒业生产的“伊犁英雄”、“伊犁英雄老窖”、“伊池金窖王”等产品。 伊力特刚推出一个品牌,立刻就有小酒厂闻风而动,仿名称和设计,比如刚推出“伊力老陈酒”,市场上就出现“伊犁老陈酒”;刚推出“黑骏马”,立刻就有酒厂出“红骏马”……如此众多的相似产品,一般消费者如何辨得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伊犁河谷充满了无序和恶性竞争。 徐勇辉说,这些白酒企业拿“伊犁”等谐音对“伊力”品牌的跟风,是借伊力特的名气搭便车。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保护专利,用好商标这一无形资产,伊力特先后在36个类别注册了120余件商标,涉及企业现在、将来所有相关产品和服务,而且还在日本、美国等国家申请注册,保证了“伊力”商标的惟一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徐勇辉认为,上文中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破坏了白酒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了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些产品侵犯了“伊力”中国驰名商标和伊力特公司“伊”牌、“英雄本色”、“伊力特”、“伊力王”、“金窖”等注册商标专用权。 小酒厂白酒质量堪忧、偷税漏税严重 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市场上热销的白酒进行抽检,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0%。质检总局专家提醒消费者,小酒厂产品质量不稳定,国家质检总局抽查的24种产品,不合格品7种。不少小企业生产的中低价位的白酒,是酒精加香精,再加入少量固态法白酒或酒尾简单勾兑而成,口感粗糙、质量堪忧。 “不少小酒厂既无产品开发,又无创新意识,绝大部分都陷入了包装比秀、盲目跟风、傍品牌之风盛行。”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小酒厂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第一,质量堪忧。一些小酒厂根本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陈旧,产品质量差更无规范的管理,粗制滥造,以质次价廉的产品冲击白酒市场。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伊犁地区不少小酒厂从四川、东北等地批量购买散酒,精美包装后再返销新疆市场,更有甚者用“食用酒精+蒸馏水”,这样的勾兑成本不过3-6元/公斤,成本惊人地低,这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带来严重的危害。 第二,傍名牌。用知名品牌的商标、包装冒充正规厂家的产品。相当一部分小酒厂为了抬高身份,谋求更多的利润,千方百计盗用名[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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