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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激烈武斗,于1月31日在河南邓州一超市内上演。一方是8名工商执法人员,另一方是卫生防疫站的数名执法人员,你抢我执法证,我撕你文件;你骂我“算什么东西”,我回敬你一拳……双方激战正酣,要不是围观群众拨打110,警方及时赶来,还不知这场激战向何处升级。看着这一场活生生的武打闹剧,诸多疑问在笔者脑海中挥之不去。
为啥斗?超市内的一箱“红星”牌奶粉,是双方交战的导火索。上午,卫生执法人员怀疑这箱奶粉有质量问题,遂原地查封;下午,工商人员也来检查,再次将这箱奶粉查封。按照规定,同一物品不能二次查封。卫生执法人员认为工商部门不该介入,而工商部门则认为卫生部门无权查流通领域;一方有国务院的《决定》,一方有中编办的《通知》,双方都有自己的文件依据。可见,是法规与文件在一箱奶粉上打了架,导致职责纠缠不清,进而引发了这场“声势浩大”的执法混战,这不能不让人对现有的法律法规、执法体制、机制等问题进一步思索。
为谁斗?“立法为公,执法为民”,是一个曝光率颇高的口号与标语,在执法部门的工作汇报或总结上,人们也常看到这样的要求。那么,激战的两个执法部门,究竟是为“公”而战还是为“民”而战?都不是。执法背后既有责任也有利益,这不是什么秘密。笔者以为,两个执法部门为争夺奶粉执法权,不为公,不为民,更不是为揽责任,而是为了争利益,是倍遭诟病的“执法经济”在发淫威。不是利令智昏,他们也不会当街群殴。
伤了谁?衣服被撕烂,下颚挨一拳,执法者身体受伤害;执法证被互抢,国家文件被互撕,执法权威也受伤,这些都是表象;受伤害最重的当属国家形象与民众。在公众面前,执法者不仅代表自己、部门,更代表头顶上的国徽,醉醺醺、满身酒气的执法者,满嘴脏话的执法者,拳打脚踢的执法者,必然给国徽抹黑,让国家在公众中的形象受损。此外,多重执法,交叉重叠,加重的是纳税人的负担,还经常让人无所适从。打架的是法规,埋单的却是公众。
斗多久?执法“武行”闹剧,虽然有一定偶然性,但其背后存在很多必然因素,并且也具有一定普遍性。看一看,国内哪一件事不涉及若干个部门,不存在多头执法、多头混乱?因规定不明、职责不清导致的执法争端,这绝对不是第一起,更不会是最后一起。2003年底,湖北襄樊市区两级动物检疫站的执法人员,同样因为执法权问题,进行了一场规模更为浩大的群体激战。
从这些问题中,我们清晰地看到了这场“武斗”背后的东西,既有法制建设上的缺陷,也有执法体制与机制上的缺陷,还有执法队伍素质上的缺陷等。如果不能彻底弥补这些缺陷,依然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执法扯皮就会永不休止,而这样的激战也会愈来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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