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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律师:属商业贿赂
采访中,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酒水进场的承包者收取进场费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商业贿赂。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的黄其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酒水进场承包者的经营行为属不法行为,如果承包者在未满承包期内收取进场费就逃之夭夭,其行为在法律上构成的是商业诈骗。☆☆☆☆☆☆☆☆☆ (编辑: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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